濉溪县财政局持续深化财政信息公开

来源:濉溪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23 16:04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透明财政”,县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关于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信息公开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推动财政改革高质量发展、构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是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稳步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印发《濉溪县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将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预算公开范围,按照公开事前审查、事中跟进、事后反馈的原则,指导督促各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公开预算信息,实现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全覆盖。

二是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定期公开发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等信息,积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公开发布《濉溪县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立足民生保障改善,常态化公开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按批次、按项目公告公示全县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协调推动各镇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规范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决策部署,重点加强疫情防控、稳岗就业、城乡困难群众救助、重大项目建设等资金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确保直达资金惠企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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