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分配结果信息公开情况的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落实资金项目管理公开公示要求,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等,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政策与标准信息调整至“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栏目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特此说明。
濉溪县财政局
2022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