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2年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来源:濉溪县财政局发布时间:2022-10-12 08:53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当月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9月份,按自然口径计算,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627万元,同比增长5%,减收885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581万元,同比下降3.8%,减收1162万元出口退税3796万元,同比增长38.3%增收1052万元。

分部门完成情况是:税务部门完成48494万元,同比增长8.4%,增收3754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169万元,同比下降24.3%,减收695万元

9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794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83999万元,乡镇级支出1795万元。

1-9月份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9月份,按自然口径计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0601万元,完成预算的77.8%,同比增长5.9%,增收11257万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208249万,完成预算的80.7%,同比增长9.6%增收18326万出口货物退税28330万元,同比下降23.2%,减收8554万元。

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307051万元,占年度预算的70.1%于序时进度4.9个百分点,同比下降4%减收548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486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2.1%,于序时进度17.1个百分点,同比下降3.5%,减收906万元。

分级次完成情况:县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9967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9.7%,低于序时进度15.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5.7%增收535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4973万元,同比增长9.3%,增收8914元;中央级收入完成-5296万元,同比下降104.5%,减收3557万元;出口货物退税28330万元,同比下降23.2%减收8554万元。镇(园区)财政总收入完成232241万元,占年度预算的78%,高于序时进度3个百分点,同比下降7.6%,减收19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628万元,同比增长2.5%,增收2343万元;中央级收入完成108283万元,同比下降10.7%减收12945万元。

分结构完成情况:全县税收收入完成295376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9.4%于序时进度5.6个百分点,同比下降4.4%,减收1367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6541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2.5%,于序时进度17.5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3%,减收126万元。

分行业完成情况:第一产业入库税收358万元,同比下降15.4%。第二产业入库税收260449万元,同比增长21.5%。其中:采矿业入库税收112745万元,同比增长79.2%;制造业入库税收127944万元,同比增长10%;建筑业入库税收20217万元,同比下降11.5%。第三产业入库税收70083万元,同比下降44.6%。其中:批发零售业入库税收40982万元同比下降20.6%;房地产业入库税收1446元,同比下降96%;金融业入库税收14719万元,同比下降12.2%

1-9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0968万元,较上年增支85787万元,同比增长17.3%。其中:县本级支出458168万元,同比下降6.9%;镇(园区)级支出122800万元,同比增长84.6%,主要由于镇园区土地出让金按一般公共预算以调度库款方式拨付,同时镇园区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一体化平台支付,加之上年未支付成功纳入今年年初支付,多方面因素造成今年镇园区支出剧增

三、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平稳。增幅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中有升,前三季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分别为34.3%、4.6%和5.9%。一季度主要由于上年带入因素影响,二三季度受大规模减税降费和经济下行因素影响,增幅持续下滑,到三季度略有抬升,但远低于上年同期增幅。从收入质量看,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89%,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二)多措并举稳经济促增长。为切实推进经济稳增长,我县一方面坚定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各项举措,持续释放政策叠加效应,助企纾困成效显现。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通过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发行专项债券等,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困难,强化项目储备、建设与管理,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今年以来,在财政收支紧平衡的情况下,财政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聚焦“六稳”“六保”要求,加强支出统筹调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前三季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1亿元,其中民生支出49.25亿元,同比增长21.8%,较上年同期增支8.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5%。教育、文化、城乡社区、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分别增长6.1%、31%、65.8%、48.5%、16%,平均增幅超30%,有效兜牢民生底线、持续改善基本民生。同时把握好加快支出进度和讲求绩效的关系,切实强化基层“三保”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实际困难,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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