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评估】濉溪县财政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2022年)

来源:濉溪县财政局发布时间:2023-02-14 15:14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2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十四五”规划思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全县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步发展。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35亿元,同比增长18.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8.8亿元,同比增长15.5%。

二、财政管理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绩效评价。建立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制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濉溪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将重点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二是优化资金直达。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完成资金分配方案及预算下达等工作。关联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强化监控监管,加大对重点项目监督力度,促进直达机制落地生效。截至目前,中央直达支出进度为96.2%。三是强化债务监管。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严格控制在限额之内,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依法依规通过省级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和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今年以来,省财政厅下达我县专项债13.69亿元,目前基本支出完毕,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扩投资、稳增长、补短板的积极作用。四是加强财会监督体系建设,完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重点围绕财政资金监管、财经纪律执行等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截至目前,累计监管涉农发放资金15.67亿元,信息通达2000余条。

三、金融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加大信贷投放。目前我县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3家,融资担保公司2家。2022年12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87.1亿元,较年初增加79.11亿元,增长13.01%;贷款余额517.61亿元,较年初增加77.74亿元,增长17.67%;12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为75.33%,比年初增加了2.99个百分点。二是完善资本市场。及时足额兑现各项奖励政策,宣传上市挂牌政策,增加上市挂牌企业影响力。开展资本市场培训,提高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积极性。2022年,长兴钢化玻璃、淮玻玻璃2家企业在科创板精选层挂牌,双收种业、相恒气体2家企业在科创板基础层挂牌。三是提升金融服务。结合“四送一服”工作,开展政策宣讲,组织银企对接会,优化政银担合作环境,推进“劝耕贷”业务开展。今年以来,共开展银企对接会10次,累计为67家企业发放贷款5.8亿元。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涉农服务对象需求特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深入推进“劝耕贷”业务开展,截至目前累计贷款6.5亿元,有效缓解了涉农涉小企业抵质押物不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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