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濉溪县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6月27日在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局长(主任) 程振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全县及县本级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精心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克服收支矛盾,为保障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财政收支情况: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3471万元,较2021年增长18.7%;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8060万元,较2021年增长15.5%。
全县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3471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及各项补助收入388111万元、调入资金9569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462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775万元、上年结余29077万元,全年可用财力898759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8060万元,上解支出4652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22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471万元,结转下年6481万元。
(二)县本级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县本级财政收支情况: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568万元,较2021年增长36.4%;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4721万元,较2021年增长12.1%。
县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568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及各项补助收入38811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4627万元、调入资金9569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6863万元、上年结余29077万元,县本级全年可用财力757944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472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826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222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27万元,上解支出46522万元,结转下年6481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税收收入88572万元。其中:增值税52607万元、契税14741万元、资源税11382万元、企业所得税6889万元、车船税2325万元、其他628万元。
非税收入6499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收费收入7698万元、专项收入14994万元、罚没收入693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7344万元、捐赠收入660万元,其他收入7370万元。
县本级主要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33万元,同比下降8.8%;
公共安全支出24858万元,同比增长5.8%;
教育支出175706万元,同比增长6.5%;
科学技术支出2314万元,同比增长141.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74万元,同比增长16.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906万元,同比增长4.7%;
卫生健康支出47051万元,同比下降2.5%;
节能环保支出2784万元,同比下降74%;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2589万元,同比增长90.1%;
农林水事务支出138554万元,同比增长22.4%;
交通运输支出6925万元,同比下降58.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681万元,同比增长469.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05万元,同比增长239%;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641万元,同比增长21%;
住房保障支出43526万元,同比增长99.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32万元,同比增长298.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70万元,同比增长24.3%;
债务付息支出9027万元,同比下降4.2%。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1912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2073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386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852万元、调入资金8130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合计可用财力316491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81344万元,主要用于棚改支出61652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8408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576万元、专项债支出136900万元、专项债付息支出12154万元;调出资金2724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966万元;结转下年93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000万元,加上级补助38万元、上年结转38万元,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可用财力为1907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038万元,结转下年2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7515万元,支出23661万元,结余13854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等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按相关规定已分别纳入省、市级统筹。
(三)县本级政府性债务执行情况
2022年,县本级政府债务余额701490万元,占县人大批准债务限额762002万元的92%,债务风险整体可控。2022年我县争取债券资金178490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37171万元,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到期债券本金;新增债券141319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32200万元、濉芜双创孵化园29700万元、中德产业园16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12000万元等项目建设。
(四)县开发区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县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717万元,增长 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02万元,增长1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7万元,教育支出31万元,支持资源勘探信息等科技开支20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万元,环保支出117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128万元。收支结余1315万元。
(五)濉芜现代产业园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濉芜现代产业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48万元,下降6.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148万元,下降6.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5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6万元,住房保障等支出112万元。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培植优势财源税源。加强对采矿业、口子酒业、理士电源、力普拉斯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收入监测分析,同时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进一步摸清财源税源,确保各项税费及时足额入库,掌握财政收入的主动性。2022年兑现扶持企业发展资金46499万元,增强市场主体发展动能,助力企业壮大实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招商质量,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2年,积极落实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0亿元,“六税两费”减征5903.6万元,缓税缓费1.52亿元,有力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三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照一般性支出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非刚性、非必需项目进行合理压减或优化。2022年,全县压减一般性预算2596万元;2022年 “三公”经费支出1932万元,同比减少161.8万元,降低7.7%。四是用好用活专项债政策。主动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前期谋划、储备工作,2022年,濉芜产业园产城融合科技转化、高铁西站站前基础设施、开发区循环产业园、柳孜运河遗址国家文化公园、引调水工程等5个项目成功申报入库,总投资58.78亿元,专项债总额29.9亿元。2022年争取专项债资金13.69亿元,已全部支出完毕,充分发挥了地方政府债券扩投资、稳增长、补短板的积极作用。
(二)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有力保障民生
统筹各项财力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全年民生支出670781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788060万元的85.1%。一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保障农村低保金及其他救助资金15195.9万元,城市低保金及其他救助资金2653.4万元,特困供养补助金4986.5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359.5万元,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137.6万元。二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年投入教育支出175706万元,同比增长6.5%。其中,投入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5023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964万元,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490万元,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和困难幼儿资助1893万元,安排县级教育附加4082万元用于教育事业发展,投入200余万元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三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县本级农林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554万元,同比增长22.37%。其中,安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出33141万元,小麦赤霉病防治支出1609万元,渔业发展1286万元,下达“两强一增”工程专项资金1452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28705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3620万元,林业资源保护2600万元,农村供水及涵闸电站运行维护10957万元。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政策质效
一是完善绩效评价管理。着力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组织76个预算单位对326个项目进行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约38亿元;组织实施2021年度财政重点项目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选取项目涵盖民生、专项债、PPP等重点项目,整体支出涉及预算金额约为8.12亿元;对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组织各预算单位对100万以上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二是优化资金直达支付监管机制。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严格直达资金支付监管,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最终收款人,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2022年,中央直达资金总额13.66亿元,预算指标分配100%,支出13.15亿元,支出进度96.3%,剩余未支出资金为跨年度项目,已结转下年使用。三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2022年,我县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175家预算单位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财政资金从源头安排到使用末端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强化了预算约束力,确保各项财政资金精准高效落实到位。
(四)发挥金融活水作用,服务壮大实体经济
一是加大信贷投放力度。2022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687.1亿元,较年初增加79.11亿元,增长13.01%;贷款余额为517.61亿元,较年初增加77.74亿元,增长17.67%;存贷比为75.33%,比年初提高了2.99个百分点。二是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及时足额兑现各项奖励政策,宣传上市挂牌政策,增加上市挂牌企业影响力,开展资本市场培训,提高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积极性。2022年,长兴钢化玻璃、淮玻玻璃2家企业在科创板精选层挂牌,双收种业、相恒气体、祈康食品3家企业在科创板基础层挂牌,重点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弘昌新材料计划于2025年在主板上市,目前已进入上市辅导期。三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县开发区设立金融服务中心,已有8家银行入驻,零距离、全方位为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全年组织开展各类银企对接活动10场,帮助家园铝业、力幕新材料等128家企业融资17亿元,有效助企纾困解难。2022年末,金茂和金福达两家担保公司在保余额12.82亿元,新型政银担业务在保余额11.46亿元,“劝耕贷”余额5.35亿元,有效缓解了涉农涉小企业抵质押物不足难题。
(五)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健全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制定《濉溪县县属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濉溪县县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深化县属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的通知》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实行重大事项请示研究制度,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优化企业布局和资产结构,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率。二是优化资源配置。结合县属国有企业现有职能,成立濉溪县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淮北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将S203淮六路淮北段一级公路资产注入县交控公司,五铺农场资产划转县农投公司。三是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水平。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监管,严格审批备案制度,规范我县国有资产房屋出租和国有资源的收益管理。2022年,共下达国有资产批复23份,涉及单位22家,处置车辆31辆,报废资产1906万元。四是整合利用闲置资源。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处理工作,摸排低效闲置资产876项,清查处理完成693项,原值合计1.21亿元,共盘活闲置房屋5190平方米,闲置土地157938平方米。
(六)严守债务风险底线,积极防范金融风险
一是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加强专项债资金使用管理,对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等关键环节实施动态跟踪监管,及时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债务限额管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控制在限额之内,同时按照债务化解计划,提前做好偿债安排,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确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开展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实施金融风险处置攻坚行动,加快五大地方金融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处置,联合市场局、公安局等部门排查风险点,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三、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压力
2022年,我县财政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有力支持了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压力,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从2022年税收构成看,二产重点企业全口径税收28亿元,采矿业重点企业和口子酒业分别完成13.61亿元和5.85亿元,合计占比达到69.5%,传统行业仍占支柱地位,铝基新材料产业仅完成2.36亿元(其中亿智、雄创、优仁、裕康四家再生铝生产企业完成2.19亿元),财政贡献仍未显现;从31家重点制造业企业看,口子、理士、力普拉斯等纳税前十位的企业合计完成13.13亿元,占重点制造业企业税收的96.4%,其它21家企业仅贡献3.6%,税收支柱较少,税源增长点不明显,税收增长后劲不足;从土地出让金收入方面看,2020年实现32.09亿元,2021年实现16.83亿元,2022年实现13.7亿元,下降趋势明显,导致可用财力大幅减少;二是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受疫情及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收入增速放缓,2022年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增加44748万元,我县每年人员工资及津贴调增、低保弱势群体补助提标扩面、教育投入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2022年一般预算支出同比增加105858万元,收入增长远远不能满足支出增长的需要,收支两方面因素叠加,导致缺口进一步扩大,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三是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2021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利息支出1.7亿元,2022年利息支出2.1亿元,预计2023年利息支出达2.5亿元,随着专项债发行规模的扩大,利息支出呈逐年上升趋势;同时按照隐性债务十年化解计划,每年需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妥善处置偿债风险,落实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挑战多,牢固树立发展信心,直面困难迎难而上,积极发挥财政智慧和财政力量,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全力破解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四、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在积极财政政策上加大力度提升质效
一是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措施。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重点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及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二是全面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持续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配下达、支付进度、流程监控等各环节监督管理力度,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发挥效益、惠企利民。三是充分发挥专项债稳投资作用。强化部门协同,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大力争取专项债额度,重点支持成熟度高的在建项目建设,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确保项目建成实现收益。
(二)在财政收支运行上开源节流盘活优化
一是齐抓共管挖潜增收。聚焦财政组织收入职责,积极做好与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衔接沟通和跟踪服务,精准挖掘税收资源,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统筹盘活财政资金。加大财政预算和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及时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等支出。三是充分利用闲置低效资产。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加强国有资产分类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建立低效闲置资产常态化清查统筹盘活机制,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减少闲置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在财政重点保障上直面需求有力有效
一是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坚持有保有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将“三保”支出足额纳入预算安排,在执行中重点保障“三保”支出,确保守住“三保”底线。二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支持粮食生产政策,支持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加强农业防灾救灾减灾工作及防汛抗旱工作,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三是深入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加大科技投入,支持人才强省战略,坚持人才优先发展优先投入。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四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困难群体分层次分类救助帮扶体系,切实保障城乡社会救助等专项资金。全面落实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低保金足额发放。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保障作用。
(四)在防范重大风险上稳妥化解守住底线
一是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进一步压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变动统计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持续加强债务风险预警监测,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二是严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坚持底线思维,对全县债务规模、偿债能力、债务率水平等实施动态监控,科学控制债务增长,实现债务规模与财承能力相匹配。三是加强债券资金绩效管理。开展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债务偿还能力绩效评价,新增债券优先支持绩效评价好、资金支出进度快的在建项目。四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健全预警预报制度,及时掌握非法集资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着力提高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预防和预警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通报;多方位、多形式,持续广泛深入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确保防范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五)在深化财政改革上保持强度提高效能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制度改革。依据《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皖政〔2022〕60号)文件,积极推行零基预算,一切从“零”开始,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做到“先谋事、再排钱”,真正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有效解决财政资金闲置和大量项目资金缺口并存的问题,促进财政保障的统筹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组织预算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审核与应用。开展2022年度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部门重点项目评价,健全绩效运行监控制度,扩大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重要绩效信息公开范围,推动实现除涉密(敏感)信息外,全部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推动财政资金依法依规分配、安排和使用,保障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开展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四是做深做实国有企业管理改革。深入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回头看,梳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力争重点难点工作取得新突破。继续完善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日常经营监管,强化绩效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2年财政工作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部门各单位对财政工作支持理解的结果。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加快推动濉溪县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由财税等部门组织并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它是各级政府行使其职能的财力保证。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各级财政部门对集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4.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财政部的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5.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支出。政府性基金是财政性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或计划安排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是指经营和使用国有财产取得的收入。
7.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使社会保险有可靠的资金保障,国家通过立法要求全社会统一建立的,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专项资金。用此种资金购置的资产及其增值部分也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范围。
8.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一般是指政府间的财政资金转移,即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力补助,也称财政转移支出。是中央政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方政府重要的预算收入,其主要功能是着眼于横向公平,尽可能缩小地区间在公共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9.非税收入: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国有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的税收以外的财政资金。
10.债务限额:是指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限额的设定是根据地方年度实有可用于偿债的财力大小计算。可用于偿债的财力是根据地方可支配财力,减去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必要支出后的余额计算。
11.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12.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13.“劝耕贷”:是2016年安徽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讲话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率先创新的一种财政金融支农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政策性支持、市场化运作、专注农业、独立运营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担保,采取政府、银行、担保公司抱团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模式,提高低成本、少环节、成批量、可持续的支农信贷新产品。
14.直达资金:一般是政府拨款直接到达地方,资金下达“提速”,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避免了资金层层审批、下达耗时,有利于迅速发挥资金效益、迅速惠企利民。
15.留抵退税:留抵退税全称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16.减税降费: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和“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部分。个税改革方案将部分收入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降费方面,包括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或停征3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央涉企收费项目减少一半以上。
附件二 2022年度濉溪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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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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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科目 |
决算数 |
预算科目 |
决算数 |
一、税收收入 |
8857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833 |
增值税 |
52607 |
二、外交支出 |
|
企业所得税 |
6889 |
三、国防支出 |
285 |
个人所得税 |
378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24858 |
资源税 |
11382 |
五、教育支出 |
17570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97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2314 |
房产税 |
31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5174 |
印花税 |
96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6906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5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7051 |
土地增值税 |
6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2784 |
车船税 |
2325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589 |
耕地占用税 |
1110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138554 |
契税 |
12009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6925 |
烟叶税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81 |
|
环境保护税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105 |
|
其他税收收入 |
-57 |
十六、金融支出 |
424 |
二、非税收入 |
64996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专项收入 |
14994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641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7698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3526 |
罚没收入 |
693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2232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3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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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27344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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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收入 |
660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9027 |
其他收入 |
7370 |
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
9027 |
二十四、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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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53568 |
本年支出合计 |
644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