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濉溪县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财政局发布时间:2023-06-05 15:27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镇(园区),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称《条例》)有关要求,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按照市处非办《关于开展2023年淮北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淮处非办〔2023〕6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本次宣传月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开展广覆盖、多层次、接地气、强渗透的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主动远离非法集资,提升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厚植全民防非、主动拒非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2023年6月全月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坚持“突出重点、面向基层、持续深入、重在长效”原则,结合实际,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担”,消除社会公众对“参与非法集资损失由政府买单”的误解与期望;健全防非宣传长效工作机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广覆盖。

(一)聚焦重点领域。各镇(园区)、各成员单位要重点针对养老、涉农、解债等领域开展宣传活动,对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落实政策”旗号,利用元宇宙、NFT 、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网上跨境证券交易”等新概念的新型非法集资,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做好有关行业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同时结合《民法典》相关内容深入宣传。

(二)拓宽渠道平台。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出租车移动媒体等传统宣传阵地,发挥主流媒体权威引导作用,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协同,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易感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要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网格员、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鼓励身边人讲身边事。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

(三)丰富宣传方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模式。精准把握防非宣传教育规律,紧扣群众关于非法集资的知识盲区、认识盲区和受骗重灾区,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等方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将国家政策、防非知识及时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方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发现和发展一批群众中有意愿开展宣传工作的群体,建强志愿宣传队伍,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投资理财理念;积极整合资源,广泛开展优秀防非作品展播,将宣传月活动与单位业务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宣传质效。

三、工作任务

(一)压实主体责任。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各单位实际,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专人、全程跟踪,做好本年度宣传月组织部署和督促落实工作,确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有重点、季度有亮点、年度有成效。

(二)开展集中宣传。各镇(园区)、各成员单位要在6月15日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部署相关媒体集中发声,掀起宣传高潮。国家处非办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知识答题活动(参赛指引另行通知),请各单位积极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各镇(园区)、各成员单位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积极部署和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职责,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

(二)及时总结,报送情况。宣传月活动期间,请各镇(园区)、各成员单位积极报送典型做法和优质宣传素材,县处非办将择优汇总上报。活动结束后,请各镇(园区)、各成员单位将工作总结(包括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建议等)连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7月1日前报送县处非办,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相关工作情况将作为2023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重要依据。

联系人  :吕倩

联系电话:0561-6075085

电子邮箱:sxzfjrb@126.com

附件: 1.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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