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濉溪县财政局发布时间:2023-08-30 10:19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173万元,同比增长44.5%。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508万元,同比增长69.5%;镇(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665万元,同比增长18.2%。

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503万元,同比下降0.5%。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831万元,同比增长7.2%;镇(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672万元,同比下降18.5%。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0508万元,同比增长69.5%;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831万元,同比增长7.2%。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56917万元。其中主要收入:增值税36895万元,资源税7776元,企业所得税1089万元,车船使用税1356万元,契税8390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53591万元。其中主要收入:行政事业收费收入7743万元,专项收入85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5508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68万元,同比增长1.4%;

公共安全支出12679万元,同比增长5.5%;

教育支出90025万元,同比增长0.2%;

科学技术支出1157万元,同比增长568.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69万元,同比增长14.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93万元,同比下降11.9%;

卫生健康支出15811万元,同比下降6.8%;

节能环保支出3419万元,同比增长193.9%;

城乡社区支出28087万元,同比增长15.9%;

农林水支出51455万元,同比增长45.3%;

交通运输支出5769万元,同比增长182%;

住房保障支出8124万元,同比下降18.5%;

债务付息支出4490万元,同比增长5.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59706万元,同比增长12.4%,专项债收入155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749.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2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228248.9万元。土地出让金支出81831万元,同比增长114.8%,专项债支出155500万元;债券付息支出7450万元,其他基金支出5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24535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为支持国有企业发展,收入延期,上半年没入库,计划下半年实施征缴工作。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931.5万元,同比下降25.9%。支出13568.3万元,同比增长20.3%。

(三)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6月底,政府性债务余额8690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59532万元,专项债务609534万元。全县应偿还到期债券本金2771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2530万元、专项债券5188万元),实际偿还27718万元,实现了应偿尽偿。

(四)濉溪经济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濉溪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17万元,同比下降7.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4万,城乡社区支出349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8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41万元),同比增长7.1%。

(五)濉芜产业园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濉芜产业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49万元,同比增长118.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74万元(其中拆迁补偿款600万,企业扶持发展兑现资金5451万元,其他支出1023万元),同比增长87.1%。

二、2023年上半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

上半年,随着疫情乙类乙管,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经济出现恢复性增长,但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县财政坚持积极财政政策靠前发力,着力加强培植财源,多措并举强化征管,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涵养财源税源,做好收入监测分析。进一步推动财税政策统筹整合,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快培育具有比较优势的财源,增强市场主体发展动能,助力企业壮大实力。同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收入监测分析,推动财源建设更加扎实。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税收动态,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分析和预测。

(二)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着力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严格支出管理,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统筹兜牢“三保”底线。2023年上半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上半年共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2.97万元。

(三)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贯彻零基预算理念,从源头上规范部门预算管理,采用“指标+计划”双重控制支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开展2022年度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组织76个预算部门对349个项目进行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约41亿元。组织实施2022年度财政重点项目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部门评价对象达到年度预算安排项目数的20%或资金总额的20%。

(四)强化财经监督力度,切实维护财经秩序。贯彻落实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复查工作专项整治,内容涉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入虚收空转、基层三保政策、地方政府债务、违规返还财政收入、一卡通专项工作、财政暂付款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等八个方面,搭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体系,切实维护和规范财经秩序。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壮大实体经济。加大进园区、进社区、进乡镇、进街道、进商圈的“五进”走访力度,不断扩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覆盖面。上半年,全县共走访5318户市场主体。充分利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等渠道,广泛收集企业融资问题,不断提升市场主体信贷获得感、满意度。积极落实制造强省政策、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及淮北市助企纾困等相关政策,确保符合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导向作用。

(六)加快专项债支出进度,发挥政府投资拉动作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严格控制在限额之内,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依法依规通过省级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和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上半年省财政厅累计下达我县新增专项债155500万元,全部拨付至项目单位,已支出147500万元,支付率94.8%,充分发挥了地方政府债券扩投资、稳增长、补短板的积极作用。

(七)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优化《县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濉溪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等制度,指导县属国有企业按照任务清单开展各项改革。召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2次,研究议题7个,大力支持县属国有企业竞相发展,拓宽公司业务范围,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的公物仓模块,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监管,严格审批备案制度,优化资源配置,盘活低效闲置资产,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上半年下达国有资产批复11份,涉及单位11家。报废资产117.43万元,处置资产变价收入全部上缴非税。

三、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压力

今年上半年,在去年二季度低基数的作用下一般公共预算增速上升,有力支持了濉溪经济社会恢复向好发展,但财政运行仍处于紧平衡状态,存在不少问题和压力:

一是财政收入基于去年二季度留抵退税的低基数增速相对较高,剔除低基数效应后为常态化增速,且税源结构不优和持续增长乏力。从上半年税收构成看,采矿业重点企业和口子酒业分别完成7.07亿元和2.15亿元,合计占总收入比重达到31.6%,传统行业仍占支柱地位,铝基新材料产业仅完成1亿元(其中亿智、雄创、优仁、裕康四家再生铝生产企业完成0.75亿元),财政贡献仍未显现;从35家重点制造业企业看,口子酒业、理士电源、茂鑫金属等纳税前十位的企业合计完成5.45亿元,占重点制造业企业税收的85.6%,其它25家企业贡献14.4%,税收支柱较少,税源增长点不明显,税收增长后劲不足。二是从土地出让金收入方面看,2020年实现32.09亿元,2021年实现16.83亿元,2022年实现13.7亿元,今年上半年仅实现6.3亿元,下降趋势明显,导致可用财力大幅减少。三是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同比增长44.5%,创一年以来增速高点,但主要是一次性因素的影响,增收的可持续性不强。目前,我县每年人员工资及津贴调增、低保弱势群体补助提标扩面、教育投入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入增长远远不能满足支出增长的需要。2021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付息1.7亿元,2022年付息2.1亿元,2023年上半年付息1.19亿元,利息支出呈逐年上升趋势;多种因素叠加,收支缺口进一步扩大,财政保平衡难度加大。四是收入结构不够优化。今年上半年税收收入完成23.38亿元,同比增速46.3%。非税收入5.76亿元,同比增长166.8%,二者增速差距较为明显。从今年来看,税收收入占比相比去年同期(89.3%)相比有所下滑。近五年来,我县税收收入占比分别为92.3%、90.7%、89.6%、89.6%、86%,税收收入占总收入比重逐年降低,财政收入质量下降。五是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个别部门对于财政资金的管理相对粗放,对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同时部分单位的绩效目标编制还需进一步强化,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部门在编制绩效目标时,指标设置量化程度不高,无法准确反映项目绩效情况,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到位。

四、2023年下半年工作举措

下半年,我们要继续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为加快推动濉溪县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大力涵养财源税源。一是加大财源税源的培植力度,加快培育更多优质企业,优化产业布局,把链条优势转化成集聚优势,打造更多支出产业,推动形成一批新型财税增长点,增强全社会经济发展动能。二是强化政策导向,加强开发区、化工园区建设和经济发展引领作用,找准增加税收收入与促进经济发展的结合点,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在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实现企业经营收益和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的共同进步。

(二)科学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要紧盯上级政策动向,认真研究政策,及时掌握国家投资方向。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谋划符合国家政策及资金投向的项目,争取国家预算内投资。特别是发改、农业农村、水利、交通、城建、教育、环保、科技、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积极谋划项目,加强向上联系沟通,强化精准对接、主动对接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建立分级、分类、分层次重大项目库,使项目谋划储备契合上级分配精神,切实提升争取实效,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的支持。

(三)持续坚持过“紧日子”,强化财政统筹整合兜底线。紧扣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本级财力情况,按照实事求是、集中财力办大事和过紧日子的原则对预算项目进行整合,通过部门会商机制,整合归并支出项目,取消低效无效项目。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的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建立健全财政民生支出优先保障和发展支出重点保障两大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财政重点向公共服务、民生和社会事务领域倾斜,兜牢“三保”底线,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四)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一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深化“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确保支出结构更加合理。二是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完善支出政策管理机制,做好支出政策与预算安排衔接,强化支出政策对预算安排的指导性,细化预算编制,着力解决支出结构固化问题。三是做好政策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对于绩效评价不高的政策建立退出机制,及时对政策目标偏离情况进行纠正,提升财政政策管理效能。

(五)稳步推进债务化解,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十四五”期间,坚决贯彻上级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工作要求,牢牢守住政府性债务的风险底线,促进债务率逐年下降、债务成本不断降低、债务结构持续优化。一是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力度,在增强债务化解能力的同时,守住债务风险底线。二是多措并举落实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统筹预算安排、土地出让、资产处置等多种方式积极清偿和消化存量隐性债务。三是密切防范债务流动性风险。常态化关注债务到期情况,落实债务偿还责任,强化资金应对预案,确保不出现债务风险。

(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为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强化资产监管并重。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加强国有资产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二是拓展国企发展空间,推动企业发展能力。鼓励企业竞相发展,增加造血功能,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运作效率。支持县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招录一批骨干人才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三是完善国企监管制度,提高国企管理水平。主动适应以管资本为主的新要求,调整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对国企“三重一大”决策执行监督。充实国资监管人才队伍,夯实国资监管基础。四是搭建国企监管在线系统,督促企业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对接市国资委按要求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做好系统操作培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有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力以赴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为全县经济和社会稳定做出财政贡献。

附件一: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由财税等部门组织并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它是各级政府行使其职能的财力保证。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各级财政部门对集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3.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财政部的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4.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支出。政府性基金是财政性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或计划安排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是指经营和使用国有财产取得的收入。

6.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使社会保险有可靠的资金保障,国家通过立法要求全社会统一建立的,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专项资金。用此种资金购置的资产及其增值部分也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范围。

7.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一般是指政府间的财政资金转移,即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力补助,也称财政转移支出。是中央政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方政府重要的预算收入,其主要功能是着眼于横向公平,尽可能缩小地区间在公共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8.非税收入: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国有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的税收以外的财政资金。

9.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10.直达资金:一般是政府拨款直接到达地方,资金下达“提速”,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避免了资金层层审批、下达耗时,有利于迅速发挥资金效益、迅速惠企利民。

11.留抵退税:留抵退税全称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12.减税降费: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和“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部分。个税改革方案将部分收入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降费方面,包括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或停征3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央涉企收费项目减少一半以上。

13.“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境)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14.过紧日子:要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要切实保障,一般性支出要坚决压减,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禁铺张浪费。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中央政府要带头,中央本级支出安排负增长,其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

15.零基预算:零基预算是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具体指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

附件二:

2023年上半年濉溪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决算数

预算科目

决算数

一、税收收入

5691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668

增值税

36895

二、外交支出

企业所得税

1089

三、国防支出

245

个人所得税

240

四、公共安全支出

12679

资源税

7776

五、教育支出

90025

城市维护建设税

466

六、科学技术支出

1157

房产税

251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769

印花税

69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193

城镇土地使用税

125

九、卫生健康支出

15811

土地增值税

8

十、节能环保支出

3419

车船税

1356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28087

耕地占用税

430

十二、农林水支出

51455

契税

839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5769

烟叶税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525

环境保护税

-178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508

其他税收收入

十六、金融支出

55

二、非税收入

53591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专项收入

85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68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7743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8124

罚没收入

84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982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1076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35508

二十二、其他支出

90

捐赠收入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4490

其他收入

1000

二十四、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22

本年收入合计

110508

本年支出合计

28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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