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濉溪县财政局发布时间:2023-12-11 15:57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部署,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较好地完成全年财政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依法行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财政所上专题党课,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有效普法、严格执法,财政法治建设有序、有效推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有效地规范了决策行为,推进廉政建设。

三是积极推进依法理财。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不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从源头上规范部门预算管理,采用“指标+计划”双重控制支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经济发展。克服财政收支矛盾压力,积极筹措和调度财政资金,切实保障公检法司办案业务经费以及法治宣传、依法治县、社会治理等经费,充分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把普法列入濉溪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四是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四是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一是坚持底线思维,严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对全县债务规模、偿债能力、债务率水平等实施动态监控。二是健全预警预报制度,及时掌握非法集资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着力提高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预防和预警能力,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

五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应用“徽采云”监管平台,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审核和备案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二是加快合同签订和备案,鼓励支付预付款。各预算单位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三是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集中支付中心对政府采购资金予以优先支付。四是持续免收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坚决清理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落实,对存量政策措施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开展清理。

六是加强财政权责清单管理。按照县编办统一安排,结合省厅指导目录,本着与省市财政部门衔接一致的原则,对权责清单进行年度动态调整,同步调整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经审批后及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调整后行政处罚权力事项25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9项、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1项,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规范行使权力和提供公共服务。在数据资源局办事大厅设置财政窗口,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的监管等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

七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全县财政系统未取得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报名考试。2023年末,全县财政系统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计163人。

八是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按照《预算法》要求,对财政预决算经人大批复后及时公开,以公开促监督,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引导预算单位切实履行公开主体责任,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各预算单位认真履行、落实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二是制订公开模板。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内容完整。三是加强事前审核,不断提高我县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九是加大普法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法制观念。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在特殊时间节点,利用电子显示屏、条幅、宣传单等传统媒体方式,开展《宪法》《民法典》《反间谍法》以及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通过召开财政法律法规学习会议,参与法治营商环境网上调研答题,观看庭审现场视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等方式,提升职工和群众法律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新阶段和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学矛盾突出,由于财政业务工作繁忙,良好的学法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在法治文化创作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人员配备不足,局机关虽然设立了法治工作机构,但还承担着财政业务工作,加之没有法律专业人才,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工作风险较大,与当前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以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内容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出专题,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跟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配合做好示范创建工作。二是进一步抓好普法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制定年度“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清单。聘请邀请法律顾问走进财政机关,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不断提高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履职本领。三是加强财政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强法治机构人员配备,为进一步做好防范财政执法风险有关工作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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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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