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财政局政策解读制度

来源:濉溪县财政局发布时间:2025-02-03 15:42文字大小:[    ]背景色: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本部门制定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结合实际,创新、拓展图文、动漫等群众更加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公开平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本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公开。

第五条  职责分工。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具体负责解读专栏调整、材料审核、内容更新、制度完善等,协调、督促各股室(单位)及时报送解读材料。各股室(单位)系政策解读主体,负责解读材料编制,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股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股室在起草以本部门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材料。解读材料主要包括制定背景、制定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下一步工作考虑等。

(二)解读材料经所在股室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县委、县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材料经审定后,各股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同步在县政府公开网站进行发布。

第七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与职工干部评优评先挂钩。

第八条  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