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濉溪县财政局(濉溪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25-08-26 08:35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监督支持下,全县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克服税收下降较快影响,实现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建设现代化美好濉溪新征程上迈出坚实步伐。

(一)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957万元,同比增长10.2%(税收收入128905万元,同比下降23.9%;非税收入88052万元,同比增长219%),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125万元,同比增长50%;镇(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832万元,同比下降20.4%。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2932万元,同比增长3.3%。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423万元,同比增长16%;镇(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509万元,同比下降38.2%。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125万元,同比增长5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423万元,同比增长16%。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税收收入40073万元,同比下降30.6%。其中:增值税20019万元,同比下降39.1%;企业所得税4681万元,同比下降43.2%;契税3380万元,同比下降44%。

非税收入88051万元,同比增长219%。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6849万元,同比增长648.4%。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40万元,同比增长67.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23万元,同比增长66.8%;教育支出97764万元,同比增长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80万元,同比增长2.1%;农林水支出65992万元,同比下降1.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35999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9211万元,同比下降40.4%,全部为土地出让金收入;专项债务收入100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88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06253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14541万元,同比下降56.3%;专项债支出76200万元;债券付息支出14079万元,其他基金支出143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000万元,同比增长55.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0万元,同比下降70.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511万元,同比增长264.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993万元,同比增长21.5%。

(三)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6月底,政府性债务余额141323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63025万元,专项债务1150213万元。全县应偿还到期债券本金1063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754万元、专项债券3876万元),实际偿还10630万元(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967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偿还952万元),实现了应偿尽偿。

(四)经济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332万元,同比下降29.9%。其中:增值税28973万元,同比下降50.9%;城市维护建设税3582万元,同比下降27.3%;企业所得税8962万元,同比增长326.9%;城镇土地使用税3108万元,同比增长40.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79万元,同比下降59.9%。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613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8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50万元。

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成效

(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力保障水平

紧紧围绕年初县人大审议通过的全年收支预算目标,加强资金统筹、资产盘活、资源利用,不断增强财政资金保障合力。会同税务部门认真分析研判税源状况和征管形势,持续挖掘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增收潜力;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957万元,完成预算的59.9%,超序时进度9.9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增收20010万元,同比增长10.2%。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非必需非刚性支出,腾挪更多资金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半年,全县民生支出325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1%,较上年同期增支32915万元,同比增长11.2%。其中:教育领域支出97764万元,同比增长4.5%,增支42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44万元,同比增长65.4%,增支31182万元。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用足用活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上半年,争取政府债券资金98066万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补短板、土地储备等领域项目建设;二是持续优化助企服务,支持供应商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共729笔,涉及资金1565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账户服务收费、跨行转账手续费、现金管理业务服务费等费用,惠及市场主体约1.4万户。

(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严格执行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总体方案,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上半年,全县到期债务本息29305万元,全部偿还完毕;加强对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严防企业经营性债务“压哨兑付”;落实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防范非法集资整治排查和宣传教育等活动,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线索摸排上报,及时排查处置风险隐患。

三、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压力

一是财政收入增收基础仍不牢固。受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煤炭价格、产量大幅下跌,采矿业减收明显,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有力的税收增长点,产业结构调整对财政收入的积极影响尚未充分显现等。上半年,增值税、资源税、契税等均大幅下滑,全县税收收入下降23.9%;土地出让收入持续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对可用财力的支撑作用减弱,财政收入后续增长困难。

二是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三保”等刚性支出不断增长,城乡低保、社保及教育等领域需持续加强资金保障;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资金需求迫切;沱浍河航道治理、南部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资金需求较多。同时,随着专项债发行规模扩大,付息支出随之增多,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

三是财政管理水平有待于提高。预算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够,预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够、年中追加较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单位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资产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存量资产资源盘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个别专项债项目支出进度较慢,扩大有效投资作用未能充分显现。

四、2025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以开展财政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围绕县委决策部署,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不断取得新成效,全力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一)积极涵养税源,在增加财政收入上下功夫

一是切实提升收入质量。按照高质量财税收入要求,突出“收入总量”和“收入质量”两个重点,着力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坚决做实财政收入。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税源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全力对上争取资金。推动部门间形成合力,常态化做好项目谋划、包装和储备,竭尽全力向上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取得上级的关注和支持,最大限度争取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债券等上级资金;三是强化土地出让收入。努力克服市场不利影响,加强土地出让规划,加快推进成熟地块的出让,切实提高成交率和土地出让收入,逐步提高政府性基金收入对全县财力的支撑作用;四是强化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有效盘活各类财政沉淀资金,加大暂存暂付款的清理力度,加强四本预算的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缓解我县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二)加强资源统筹,在强化重点保障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四本预算有效衔接。牢固树立“大预算、大统筹”理念,将“一体编制、统筹安排、有机衔接”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四本”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始终,实现“四本”预算之间、不同资金之间的统筹调配;二是强化项目统筹整合。提前谋划2026年预算编制,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财力状况,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通过部门会商机制,整合归并同类项目,取消低效无效项目,对支出项目区分轻重缓急程度予以分类保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三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资金使用效益。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进一步加大“过紧日子”力度,节省的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发展亟需处、民生紧要处。

(三)强化底线思维,在防范化解风险上下功夫

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始终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的最优先位置,将“三保”资金足额纳入年初预算,严格“三保”预算执行,切实做到基本民生尽力保障、工资按时发放、基层正常运转;二是强化库款保障。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测重点领域支出进度和库款保障水平,科学调度资金,确保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到位,严防出现库款支付风险;三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确保举债规模与财政可承受能力相匹配。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关注运营期项目收益的收缴情况,切实缓解政府偿债压力。动态关注政府债务率、利息支出率、政府债务限额等运行指标,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四是增强金融风险防控力度。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完善网格化管理,深挖金融机构人员涉及非法集资苗头隐患。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四)深化财政改革,在提升治理效能上下功夫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格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高标准落实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坚决打破“基数+增长”的预算固化格局,健全完善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加强资金安排与绩效管理评价的有效衔接,将绩效评价和预算管理紧密融合,逐步实现预算执行效益最优,财政资金效能最佳;三是推进国资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转让、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机制,对国企产权变动、投资运营等数据实时追踪,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支持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逐步提升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四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聚焦重点、关注热点,加强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等领域专项检查,实现财会监督工作从局部到整体的转变,不断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承前启后、谋划长远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监督指导,统筹发展与安全,全力以赴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努力交出“十四五”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满意答卷!

附件一: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由财税等部门组织并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它是各级政府行使其职能的财力保证。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各级财政部门对集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3.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财政部的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4.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支出。政府性基金是财政性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或计划安排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是指经营和使用国有财产取得的收入。

6.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使社会保险有可靠的资金保障,国家通过立法要求全社会统一建立的,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专项资金。用此种资金购置的资产及其增值部分也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范围。

7.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一般是指政府间的财政资金转移,即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力补助,也称财政转移支出。是中央政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方政府重要的预算收入,其主要功能是着眼于横向公平,尽可能缩小地区间在公共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8.非税收入: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国有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的税收以外的财政资金。

9.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10.“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11.过紧日子:要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要切实保障,一般性支出要坚决压减,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禁铺张浪费。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中央政府要带头,中央本级支出安排负增长,其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

12.零基预算:零基预算是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具体指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

附件二:

2025年上半年濉溪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决算数

预算科目

决算数

一、税收收入

4007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5023

   增值税

20019

二、外交支出

    企业所得税

4681

三、国防支出

156

    个人所得税

103

四、公共安全支出

11466

    资源税

4908

五、教育支出

97764

    城市维护建设税

341

六、科学技术支出

317

    房产税

301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180

    印花税

93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7140

    城镇土地使用税

154

九、卫生健康支出

23307

    土地增值税

59

十、节能环保支出

1922

    车船税

1625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3125

    耕地占用税

4493

十二、农林水支出

65992

    契税

338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7194

    烟叶税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2259

    环境保护税

-84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88

    其他税收收入

十六、金融支出

10

二、非税收入

88052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专项收入

805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203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6803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39

    罚没收入

3861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619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1621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66849

二十二、其他支出

60

住房性基金收入

364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4632

    其他收入

2125

二十四、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6

本年收入合计

128125

本年支出合计

36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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