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濉溪县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
各镇、县直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单位存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编未编”、预算编制不规范、购买边界把握不准确、绩效评估评价缺失等问题。为严格遵循“过紧日子”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促进部门高效履职,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02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皖财综〔2023〕1044 号)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一)合理申报项目。一是准确把握边界。各单位应准确界定拟申报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服务,防止将“政府购买服务”泛化理解,将不属于购买服务的事项当成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实施。(如:非政府职责范畴的市场经营、政府直接履职的行政执法、非编制人员的招聘、劳务派遣形式的变相用工、单位内部办公用房的租用、融资性质的资产租赁、工程建设项目的服务包装等)。二是明确事项范围。各单位应严格对照《濉溪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可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范围,统筹考虑履行职能需要或社会公众需求,科学合理提出年度所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规范编制预算。一是预算安排先行。按照“以事定费”原则,凡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必须在部门预算中明确列支,做到“应编尽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确保先有预算后再执行,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支出股室有权中止支付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二是规范编制流程。各购买主体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报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综合物价、人工费用、税费等因素,合理测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财政部门依据预算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等规定,对购买主体提交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报进行审核,统筹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预算经人大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各单位应当根据已批复的预算,编制实施计划,并依法开展购买活动。跨年度执行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当按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一)规范购买方式。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其采购环节的执行和监管,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依法不实施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购买主体应按照部门内控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二)加强合同管理。各购买主体要按照合同管理要求,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明确所购买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要素。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当依法予以公告。不得无合同实施,不得超出法定期限签订合同,不得先实施后签订合同,程序倒置等。
(三)强化履约监管。各购买主体应当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履约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服务数量、质量、时效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切实改变“重购买,轻管理”的现象。对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承接主体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事项后,购买主体应按照购买合同规定组织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包括每项服务标准的履约情况及履约结果的运用情况。
三、加强绩效评价管理
(一)推进信息公开。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年度预算信息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调整及追加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也应在当年予以公开。各购买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购买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合同、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二)健全绩效管理。各购买主体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链条,实施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一是事前做好绩效评估。加强需求管理,在充分开展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购买服务需求,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技术保障,要以绩效为导向,突出成本管控要求,提出统筹兼顾成本投入和预期绩效的最优方案。二是事中加强动态监控,对合同履行、绩效目标实施等强化运行监控,发现偏离目标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三是事后实施绩效评价。年度预算执行终了,项目实施单位要自主开展事后绩效自评,评价结果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布。未按要求完成事后评价的,不得申请下一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绩效评估和评价原则上由购买主体实施,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较大的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可视情况运用第三方开展评估评价,不得借第三方绩效评价推卸应当直接由政府履行的职责。购买主体和财政部门应当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对于通过巡察、审计等方式发现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县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牢固树立“真过紧日子、过真紧日子”的理念,真正做到无预算不执行,不断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的精准度。
(二)开展事前评估。为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 2026 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对新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必须全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评估围绕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内容开展,重点回答“钱该不该花”、“该不该花这么多”、“该不该当前花”、“该不该政府花”等问题(见附件 1)。未按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新增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也不得安排预算资金。
(三)强化合力监管。县财政将会同审计等有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重点强化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以及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四)梳理存量项目。各部门须认真梳理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存量项目,摸清底数,对于政府内部用工类项目(如档案整理、代理记账等),请对照编办核定的本部门“三定方案”,购买主体不应购买项目的(即能够通过整合自身人力物力资源完成的),需明确整改方案,应在 1 年内逐步退出;对于其他必要性、合理性、效率性、收益性不足或风险性较大的项目,以及非购买主体单位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采购服务、超出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容、属于负面清单范围内容的项目,应当正本清源,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整改,应在 2 年内逐步退出。
注:《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2022〕55 号编办)第四条明确:对于政府内部用工类项目,如编办已全额配置,原则上不得进行同类岗位的购买。
附件:1.濉溪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模板)
濉溪县财政局
2025 年 6 月 27 日
附件 1
濉溪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代码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A | 公共服务 | ||
A01 | 公共安全服务 | ||
A0101 | 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 | ||
A0102 | 公共安全情况监测服务 | ||
A0103 |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服务 | ||
A0104 |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服务 | ||
A02 | 教育公共服务 | ||
A0201 | 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 ||
A0202 | 学生体育活动组织实施服务 | ||
A0203 | 校园艺术活动组织实施服务 | ||
A0204 | 教学成果推广应用服务 | ||
A0205 | 国防教育服务 | ||
A03 | 就业公共服务 | ||
A0301 | 就业指导服务 | ||
A0302 |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 ||
A0303 | 创业指导服务 | ||
A0304 | 人才服务 | ||
A04 | 社会保障服务 | ||
A0401 | 儿童福利服务 | ||
A0402 | 基本养老服务 | ||
A0403 | 社会救助服务 | ||
A0404 | 扶贫济困服务 | ||
A0405 | 优抚安置服务 | ||
A0406 | 残疾人服务 | ||
A0407 | 法律援助服务 | ||
A05 | 卫生健康公共服务 | ||
A0501 | 传染病防控服务 | ||
A0502 | 地方病防控服务 | ||
A0503 | 应急救治服务 | ||
A0504 |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 ||
A0505 | 特殊群体卫生健康服务 | ||
A06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 | ||
A0601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
A0602 |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服务 | ||
A0603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
A0604 | 废弃物处理服务 | ||
A0605 | 环境保护舆情监控服务 | ||
A0606 | 环境保护成果交流与管理服务 | ||
A0607 |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 ||
A07 | 科技公共服务 | ||
A0701 | 科技研发与推广服务 | ||
A0702 | 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服务 | ||
A0703 | 科技交流、普及与推广服务 | ||
A0704 | 区域科技发展服务 | ||
A0705 | 技术创新服务 | ||
A08 | 文化公共服务 | ||
A0801 | 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 | ||
A0802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
A0803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
A09 | 体育公共服务 | ||
A0901 | 体育组织服务 | ||
A0902 | 体育场馆服务 | ||
A10 | 社会治理服务 | ||
A1001 | 社区治理服务 | ||
A1002 | 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服务 | ||
A1003 | 社会工作服务 | ||
A1004 | 人民调解服务 | ||
A1005 | 志愿服务活动管理服务 | ||
A11 | 城乡维护服务 | ||
A1101 |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
A12 | 农业、林业和水利公共服务 | ||
A1201 |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 ||
A1202 |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 ||
A1203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 ||
A1204 | 外来入侵生物综合防治服务 | ||
A1205 | 动物疫病防治服务 | ||
A1206 | 品种保存和改良服务 | ||
A1207 | 公益性农机作业服务 | ||
A1208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
A1209 | 渔业船舶检验监管服务 | ||
A1210 | 森林经营与管理服务 | ||
A1211 | 林区管理服务 | ||
A1212 | 水利设施养护服务 | ||
A13 | 交通运输公共服务 | ||
A1301 | 水路运输保障服务 | ||
A1302 | 交通运输社会监督服务 | ||
A1303 | 轨道交通应急演练服务 | ||
A1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服务 | ||
A1401 | 防灾减灾预警、预报服务 | ||
A1402 | 防灾救灾技术指导服务 | ||
A1403 |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
A1404 | 灾害救援救助服务 | ||
A1405 | 灾后防疫服务 | ||
A1406 | 灾情调查评估服务 | ||
A1407 | 灾害风险普查服务 | ||
A15 | 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 ||
A1501 | 公共信息服务 | ||
A1502 |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 ||
A1503 | 公共公益展览服务 | ||
A1504 | 公共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 ||
A16 | 行业管理服务 | ||
A1601 | 行业规划服务 | ||
A1602 | 行业调查与处置服务 | ||
A1603 |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 ||
A1604 | 行业职业资格准入和水平评价管 | ||
A1605 | 行业规范服务 | ||
A1606 | 行业标准制修订服务 | ||
A1607 | 行业投诉处理服务 | ||
A1608 | 行业咨询服务 | ||
A1609 | 行业人才培养服务 | ||
A17 | 技术性公共服务 | ||
A1701 | 技术评审鉴定评估服务 | ||
A1702 | 检验检疫检测及认证服务 | ||
A1703 | 监测服务 | ||
A1704 | 气象服务 | ||
A18 | 其他公共服务 | ||
A1801 | 对外合作与交流服务 | ||
A1802 | 农村金融发展服务 | ||
B | 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 | ||
B01 | 法律服务 | ||
B0101 | 法律顾问服务 | ||
B0102 | 法律咨询服务 | ||
B0103 | 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 | ||
B0104 | 见证及公证服务 | ||
B02 | 课题研究和社会调查服务 | ||
B0201 | 课题研究服务 | ||
B0202 | 社会调查服务 | ||
B03 | 会计审计服务 | ||
B0301 | 会计服务 | ||
B0302 | 审计服务 | ||
B04 | 会议服务 | ||
B0401 | 会议服务 | ||
B05 | 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 ||
B0501 | 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 ||
B06 | 工程服务 | ||
B060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B0602 | 工程监理服务 | ||
B0603 | 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工程服务 | ||
B07 | 评审、评估和评价服务 | ||
B0701 | 评审服务 | ||
B0702 | 评估和评价服务 | ||
B08 | 咨询服务 | ||
B0801 | 咨询服务 | ||
B09 | 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服务 | ||
B0901 | 机关工作人员技术业务培训服务 | ||
B0902 | 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服务 | ||
B10 | 信息化服务 | ||
B1001 | 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 ||
B1002 | 数据处理服务 | ||
B1003 | 网络接入服务 | ||
B1004 | 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信息化服务 | ||
B11 | 后勤服务 | ||
B1101 | 维修保养服务 | ||
B1102 | 物业管理服务 | ||
B1103 | 安全服务 | ||
B1104 | 印刷和出版服务 | ||
B1105 | 餐饮服务 | ||
B1106 | 租赁服务 | ||
B1107 | 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后勤服务 | ||
B12 | 其他辅助性服务 | ||
B1201 | 翻译服务 | ||
B1202 | 档案管理服务 | ||
B1203 | 外事服务 |
附件 2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模板)
一、项目基本概况
包括政策和项目名称、主管部门、主要内容、设立背景依据、绩效目标、资金来源、预算测算等。
二、评估开展情况
(一)评估程序
(二)评估思路
(三)评估方式方法
三、评估主要内容
(一)立项必要性
(二)投入经济性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五)筹资合规性
四、评估总体结论
事前绩效评估的总体结论, “予以支持”“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或“不予支持”。
五、事前绩效评估的相关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