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濉溪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濉溪县党委、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县财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升,为全县财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根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悟其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更高水平。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有效普法、严格执法,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党组中心组例行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确保财政法治建设有序、有效推进。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相关法规,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管理。筑牢财政资金“防护墙”,创新开展财政资金安全“守门员”工程,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建立大额支出集体研究制度,完善国库系统风险防控,保障重点工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截至2025年11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07亿元,同比增长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3.6亿元,同比增长5.8%,有力保障了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全过程监督,重点对全县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管理方面开展督查,共检查单位15家,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实时监控,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开展了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财政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项工作会议等机制,形成“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牵头、各股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贯彻“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认真落实法定程序。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律顾问等制度。聘用专职法律顾问1名,全年参与合同审查、重大决策论证等涉法事务10余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是推进财政制度建设。围绕重点领域,修订完善《财政资金大额支出集体研究制度》《国库支付中心风险防控制度》等财政内部制度4项。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系统梳理财政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政资金安全“守门员”工程的实施方案》,制定财政资金安全“守门员”工程任务清单,指导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全力做好资金安全守护各项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财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确保持证执法率100%,2025年共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7人,通过7人;定期开展财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齐全,有效维护财经秩序。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财政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工作流程和责任。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通过线上12345平台处理群众诉求,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信件72件,全部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完毕,群众满意度达到100%。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普法列入濉溪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开展“红淮集市”活动,将政策解读、民生服务、普法宣传等融为一体,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开展了内部审计和专项监督检查,有效防范财政风险。2025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件,切实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三是推进政务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部署推动县级政府、本部门(单位)2014-2025年预决算公开信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增强财政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公开县级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财政政策、行政执法等信息,全年公开各类财政信息200余条。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提升法治建设效能。严格依法履职,依法办理财政业务,2025年办理财政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受理0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二是优化财政服务职能。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明确财政部门职责边界,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财政服务。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融合深度不足
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复杂财政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融合不够紧密,对新型财政风险的法治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普法工作质效待升
普法宣传形式仍偏传统,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普法服务欠缺,深入基层的宣传频次不足,群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有待提高。
(三)队伍建设仍有短板
财政法治专业人才匮乏,部分基层干部对新修订的财税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执法专业化水平与新形势要求存在差距。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思想引领。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青年“财”俊大讲堂,开展案例研讨等活动,推动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提升运用法治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能力。
(二)强化监督执法效能。健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民生保障资金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肃财经纪律。
(三)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打造“线上普法+线下互动”的立体宣传体系,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和政策宣传,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 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法治培训机制,鼓励财政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治财政队伍。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5年12月9日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