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工作流程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土地征收是土地利用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要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统筹兼顾国家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利益,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规范我县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保障我县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工作顺利实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按规定履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省政府下发征地批复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征地批复和征收土地方案函送县征收中心。
四、主要任务
《通知》共包括8部分的内容:适用范围、土地报批程序、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程序、组织实施征收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回迁安置程序、建立征收安置档案程序、附则。
1、该《通知》明确了适用范围,并明确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按规定履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及报请县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并公布征收土地方案。
2、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进一步规范以下征收程序: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登记、数据公示、协议签订、资金拨付、强制执行等征收程序。
五、工作目标
为规范我县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保障我县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有利于保障被征收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进全县的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工作,促进项目落地、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
六、创新工作举措
建立征收安置档案程序
(一)镇(园区)负责建立、健全、保管征收补偿安置档案。
(二)县征收安置中心负责建立“互联网+征收”大数据库档案。
强制执行程序
(一)镇(园区)负责统计整理达不成协议的被征收户相关材料;县征收安置中心汇总后移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加强公开渠道,完善监督举报渠道,让更多群众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