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政办秘﹝2020﹞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濉溪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2020年2月26
文件
濉政办秘﹝2020﹞9号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