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镇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确保对违法建设做到及时有效监管查处,根据县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文件濉控[2021]1号《关于做好2021年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镇属区域违法建设、违法用地“零增长”,充分调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违法建设的发现率和拆除率,确保违法建设“早发现、早控制、早拆除”,保障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全镇零违建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范围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
1、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2、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3、超过批准期限,未自行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4、镇规划区内未按照镇建设规定进行审批的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使用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
5、镇规划区以外的未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
6、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情形。
三、职责分工
各村是其辖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规划、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并成立违法用地工作领导小组,将拆违控违工作纳入村年度工作重点,村书记、主任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农综站负责镇区域内所有农民住房(含设施农业)审批手续的审查、审批、验收,以及查处宅基地的违法利用。
国土所负责对镇区域内未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建设管理所负责区域内所有新增建筑审批手续的审查及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下达相关停建整顿文书。
城管大队负责镇所有违法建筑的拆除实施工作。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拆除违法工作中的违法犯罪、暴力阻碍违法公务的行为。
水利站负责对河床、河道、河堤、湖泊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交通管理站负责对国道、县道、乡道两侧沿路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工作,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车辆,依法查处。
文体广站负责宣传、报道市、县、镇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及控制和查处违法重大决策部署文件精神,以及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举措和办法,进展情况、经验成果以及工作亮点等。
镇信访办负责抓拆违工作中上访人员的接待和政策宣传工作。
司法所负责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拆违行动中被拆房屋内物品清点整顿工作。
百善卫生院、徐楼卫生院负责集中拆违行动中救护车辆、医疗药物、制定救援应急预案,做好人员救护工作。
市场管理所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经营的行为,对认定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投入经营并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变更或注销登记。
供电所不得为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接电服务,负责对违法建设工地和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停止供电服务。
镇纪委负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调查处理行政管理过错责任案件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监察对象参与违法建设的案件。
四、工作措施
1、农综站,国土所、建设管理所,加大对各村的督查力度,全天候、不定时、不定点督查、巡查,及时把发现的违法建设信息反馈到各村。
2、各村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要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拆除。
3、各村要设立控违信息点,要及时上报镇委、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拆除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设管理所,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2、加大控违宣传力度。各村委在政策宣传栏位置增设控违工作宣传专栏,宣传违法建设网格化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3、落实责任主体。全面推行控违拆违工作以村为主的工作权利,考核以镇为主,拆违以村为主的责任体系。
4、强化督查考核。镇委、镇政府将各村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建立镇委组织部、镇监察室、镇农综站、镇国土所、镇建设管理所等单位组成的督查考核组,根据各村控违拆违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并以此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5、严肃工作纪律。镇纪检部门对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的工作人员和村委会的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或参与违法建设的,要进行立案查处,对不认真履职,对违法建设行为巡查监管不到位、制止不及时、查处不力或互相推诿扯皮的,将根据情节严重予以追责,对不作为、乱作为、不配合,导致工作任务未能完成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实行效能监察和行政问责,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建立奖惩机制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片、各村对本辖区新发生的违法建设,未在第一时间制止、拆除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拆除。对组织领导不力、进展缓慢、工作效率差的片、村,在全镇通报批评,片长、村书记、村主任向镇委、镇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对于违建面积较大、次数较多的村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
1、百善镇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百善镇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城建所人员包保名单
3、百善镇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国土所人员包保名单
4、百善镇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农综站人员包保名单
百善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附件1
百善镇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孙 东(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梁文龙(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杨 伟(党委副书记)
张 浩(党委副书记)
丁言启(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宗华(党委委员、副镇长)
董运鹏(党委委员、组织部长)
任婷婷(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孙克己(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钱思远(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敬扩(副镇长)
赵海涛(园区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 员:张 勇(城建所所长)
任启连(自然资源所所长)
刘红杰(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毕耀华(镇财政所所长)
代瑞华(镇水利站站长)
欧阳可可(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蔡跃文(百善司法所所长)
杨 明(百善法庭庭长)
杨 平(交管站站长)
谢随意(城管队队长)
王 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谢 昆(供电所所长)
高海燕(百善中心校校长)
李尊坤(徐楼中心校校长)
邵向前(百善卫生院院长)
张团结(徐楼卫生院院长)
李从龙(百善村党总支书记)
杨志礼(黄新庄村党总支书记)
刘 超(道口村党总支书记)
赵 红(前营村党总支书记)
兰 勇(丁楼村党总支书记)
马红彬(马乡村党总支书记)
程 斌(苇菠村党总支书记)
李 刚(郭屯村党总支书记)
李中轻(宋庙村党总支书记)
秦 健(桥头村党总支书记)
李 伟(王司村党总支书记)
徐 勇(柳孜村党总支书记)
杨发胜(叶刘村党总支书记)
房传义(青卫村党总支书记)
陈 文(张庄村党总支书记)
满中节(茶安村党总支书记)
孙 超(鲁店村党总支书记)
董昌峰(龙桥村党总支书记)
刘素华(龙北村党总支书记)
余绍坤(龙沱村党总支书记)
闫兴永(闫集村党总支书记)
姜启山(徐楼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镇城建管理所,张勇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百善镇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城建所人员
包保名单
姓名 |
包保村名 |
备注 |
张勇 |
负责城建所全面工作 |
|
宋传武 |
茶安村、鲁店村、百善村 |
|
马超 |
龙桥村、龙北村、龙沱村 |
|
陈杰 |
桥头村、王司村、柳孜村、前营村 |
|
陈君 |
张庄村、青卫村、叶刘湖村、宋庙村 |
|
张标 |
郭屯村、苇菠村、百善村 |
|
朱礼英 |
马乡村、丁楼村 |
|
赵淑红 |
徐楼村、闫集村 |
|
李雯雯 |
道口村、黄新庄村 |
附件3
百善镇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国土所人员
包保名单
姓 名 |
所包村 |
备 注 |
任启连 |
全镇 |
|
宋 申 |
百善、茶安 |
|
陆连贺 |
青卫、叶刘湖、前营 |
|
张 伟 |
黄新庄、道口、张庄 |
|
徐尊伟 |
桥头、宋庙、王司、柳孜 |
|
谢 伟 |
徐楼、闫集、龙北、龙桥、龙沱 |
|
张 峰 |
苇菠、丁楼、马乡、郭屯、鲁店 |
附件4
百善镇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农综站人员
包村名单
姓 名 |
所包村 |
备 注 |
刘红杰 |
全镇、前营 |
|
顾 军 |
郭屯、鲁店、茶安 |
|
练新英 |
百善、马乡、闫集 |
|
黄红英 |
黄新庄、道口、柳孜 |
|
李晓伟 |
青卫、叶刘湖、张庄 |
|
张 侠 |
桥头、宋庙、王司 |
|
闫新萍 |
徐楼、苇菠、丁楼 |
|
蔡建峰 |
龙北、龙桥、龙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