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沟镇村级林长履职报告制度(试行)》的征求意见稿

来源:五沟镇发布时间:2021-12-23 09:26文字大小:[    ]背景色:       

关于印发《五沟镇村级林长履职报告制度(试行)》的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各级文件要求,以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压实村级林长履职责任,促进我镇林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林长制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五沟镇村级林长履职报告制度(试行)。现将村级林长履职报告制度(试行)进行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2022年1月23日),并征求社会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濉溪县五沟镇党政办公室。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发送至0561-7869200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wgz7869200@163.com

 联系电话:0561-7869200。


                                 2021年12月23日

 

五沟镇村级林长履职报告制度(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压实村级林长履职责任,促进我镇林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林长制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五沟镇村级林长履职报告制度(试行)。

第一条 履职述职对象为我镇各村级林长。

第二条 镇级林长应当按照《安徽省林长制条例》第八条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镇级林长对责任区每年巡林调研不少于4次,村级林长不少于12次。造林绿化、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和森林防火等重要节点要加大巡查力度。

第三条 履职述职分为年度述职和专项述职。年度述职由镇总林长向县总林长进行履职述职,原则上每年12月开展,由县林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专项述职由村级林长就具体的责任林区或专项工作向上一级林长进行述职。

第四条 镇总林长年度述职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推进林长制改革和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行政区域内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林长制改革创新举措及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推进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在工作安排。

第五条 专项述职的形式、内容、时间等安排由镇级林长确定,也可由镇林长办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镇级林长同意后予以安排,牵头责任单位或镇林长办负责落实专项述职的办理。

第六条 为向本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有效、及时、精准的服务保障,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完善和及时更新本级林长“五个一”服务平台信息,并定期通报村级林长履责工作信息;按相关规定督促 “五个一”服务平台涉及的技术员、警察、护林员履职尽责;接受镇级林长和上级林长制办公室的督查指导。

第七条 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本级林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承担本级林长开展责任林区巡林调研、林长会议、解决投诉等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林长履责情况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将相关信息和资料及时提供给县林长制办公室。

镇林长制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评议人员范围由镇林长办请示镇级林长后确定。村级林长的履职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

第八条 镇级林长将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对发现问题未按照规定处理、未按时完成上级林长或林长办交办事项的林长进行约谈。被约谈林长应当及时落实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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