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总体工作思路: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濉溪的重要一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根本目标,重点围绕城市管理提标、环境卫生提质、服务群众提效,突出“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主线,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以城市管理新成效为我县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助力现代化美好濉溪建设。
一、坚持政治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开创新局面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履行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工作效能,深化作风建设,优化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为城市管理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建设。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县委部署要求,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进一步深化“三不”一体推进,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强化“不敢腐”,扎牢制度笼子、不断强化“不能腐”,加强党性教育、不断强化“不想腐”。
(三)加强作风建设。要进一步纠“四风”树新风,精准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激励干部奋勇争先、担当作为。严明队伍作风纪律,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紧盯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和中高考等重要节点,杜绝腐败问题发生,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二、坚持法治思维,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新加强
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城管执法依法行政工作。
(一)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完善容缺受理、全程代办、邮寄送达等服务机制,让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线上线下融合运用,逐步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批备案、在线公示。通过深入开展“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按时限程序完成年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高城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长三角城管执法协作。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文件精神,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清单》要求,做好与徐州市、宿州市等周边城市的执法衔接,打造高水平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
三、坚持内外兼修,推动执法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强化学习教育,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崭新形象。
(一)加强学习培训。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抓好重大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每人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坚持“一周一学习,一月一分析,一季一测试”学习制度,做好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每名执法人员全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课时,培训内容兼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创新培训方式,保证培训质量。
(二)改进工作方式。倡导“721”工作法,实施“轻微违法免罚”制度,突出服务为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更好服务各类摊群点、特色商业街、马路经济、“后备箱”经济,让城市更有烟火气。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协作,以“人民城管为人民”为主题,广泛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传播正能量。推进政务公开,聘请市民监督员,设立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群众评议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四、坚持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得到新巩固
(一)进一步规范县城市容管理秩序。一是强化“门前三包”管理。持续推进“门前三包”的落实,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利用数字化管理平台等方式加强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抓好市容秩序长效常态管理。二是开展占道修车、洗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修车、洗车占道经营、影响交通、乱搭乱建、乱排污水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进行整治,引导洗车行业向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化、服务优质化方向发展。三是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通过增补非机动车停车位、增设非机动车隔离桩,逐步解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争占车位现象,解决医院、学校、市场周边乱停放问题。同时,开展地锁、反光锥、杂物(花坛、石球等)非法占用道路的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修车店、洗车店违规经营的行为,优化城市环境秩序,净化人行道。四是开展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等现象以及临街商户门前乱堆放杂物、拖把、水桶等专项整治。五是加大对校园周边和菜市场周边整治。加大对校园、菜市场周边市容秩序管控力度的同时,实行错时执法,将主要力量放在早、中、晚人流量较多的时间段。
(二)持续加大对户外广告和门头店招专项整治力度。严格执行《淮北市牌匾标识和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及时拆除过期和废弃的户外广告设施、招牌和灯箱广告,防止发生坠落事故,提升市容环境品质,保障公共空间安全。全面排查县城内主次干道的门头店招,对材质落后、画面陈旧的列入改造提升计划。重点对新建小区做到总体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充分考虑牌匾标识的形式、规模、规格、材料、亮化、美化等基本设置要求,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做到设置科学有序,规范合理,门头店招设置要求同一建筑物,“上下一条线,突出一个面”即统一位置,统一高度,统一标准。对标准不统一的,破旧毁损,色渍剥浊影响市容的门头店招进行整改或拆除。同时严把户外广告审批关,确保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容貌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继续做好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实行多部门联查联动,做好部门协调、查处工作,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逐步增强一线的巡查力量,全面落实“五个及时”制度,即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追责,坚决将违法建设处置在萌芽状态。
(四)扎实做好楼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抓好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县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逐步扩大充电桩建设范围,向城区主次干道和公园、公共机构拓展,保障城区电动车续电行驶顺畅。做好督查、指导、调度工作、下发督查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五)全力提升城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清洁、精细化保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加大车站、医院、商场等重点区域周边环境治理。提高公厕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批公厕管理示范点,增强群众获得感。加强对各类闲置地块的巡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现象。
五、坚持源头防治,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
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量化考核为抓手,严格落实《淮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从源头做起,科学治理,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城区道路、慢车道、人行道实施机械化湿扫、吸扫作业,道路清扫保洁做到“十无十净、一降低、本色化”,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县城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75%以上,同时要加大洒水抑尘频次,科学安排洒水作业,防止清扫过程扬尘,保持路面清洁,禁止露天焚烧垃圾、落叶行为。
(二)强化渣土运输治理。严格落实《淮北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考核办法》和“六个100%”管理标准,抓好在建工地、运输企业的源头管控。联合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渣土运输、散装物料运输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车体不洁、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深入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依法查处违规排放油烟、露天烧烤行为,确保餐饮服务场所安装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正常运转。
六、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城市管理工作迸发新活力
适应新时代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管理手段、管理模式创新,不断提高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和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深化城市管理进社区。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关口再前移,增强部门之间联合执法的刚性约束,促进城市管理向精细化、预防式、服务型转变,构建起更加和谐高效的城市管理执法机制,解决好群众身边“可视”“有感”问题。
(二)加快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结合县“城市大脑”建设,推进濉溪县智慧城管建设,包括智慧城市管理执法、户外广告和标牌管理、渣土运输监管、“门前三包”管理4个子系统,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三)发挥好城管委指挥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城管委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履行好城管委办公室职责,协调推动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职担责,推动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智慧城管绩效评价和监督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兑现奖惩机制。
(四)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积极推进第三批公厕改造提升,计划2023年内完成城区20座公厕改造提升。同时,规划建设总投资约1.15亿元的濉溪县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在城区规划建设(改建)生活垃圾分类站4座,新增生活垃圾运输专业车辆40辆,建设大件垃圾分拣中心1座。投入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桶2万个。
(五)抓好公共自行车项目和共享单车运行管理。建立每日一督查、每月一通报、每年一考核“三个一”监管机制,落实“百分制”考核制度,提升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的体验感,加强日常监管,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六)探索“门责制”管理新机制。学习借鉴浙江嘉兴等先进地市城市管理经验做法,结合县情,按照《淮北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责任制管理规范》要求,推动城市管理机制整体重塑、迭代升级,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深度融合,凝聚治理强大合力,全面提升我县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七、坚持城乡一体,推动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新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和《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大力整治城乡人居环境,更好地促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
(一)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水平。进一步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体系,持续保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98%以上,无害化处理能力100%。大力整治城乡人居环境,更好地促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
(二)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推广撤桶建站(点)、定时投放分类投放模式,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避免“混装混运”。在县城选取10个社区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在示范片区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管理,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布点建设垃圾分类投放点,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同时,采取多种手段高密度的宣传垃圾分类工作,拓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提高市民参与生活分类的积极性。
(三)深化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试点。进一步扩大餐厨垃圾收运能力和范围,对城区餐饮行业覆盖,并延伸到背街小巷、小区、机关学校食堂等,确保应收尽收,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和对乱倒餐厨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实施村庄清洁连片整治行动。把农村环境治理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以美丽乡村示范村为重点,开展村庄清洁连片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房前屋后、沟塘河渠周边暴露垃圾,完善环卫收集设施,健全农村环卫保洁队伍,提高生活垃圾转运能力和无害化处理率,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变村界、镇界之间“脏乱差”现象,提高宜居宜游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八、坚持工作统筹,推动其他工作取得新成效
围绕县委、县政府目标任务分解,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维护城区环境干净整洁,确保人民健康安全。进一步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信访工作责任制,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信访事件。认真落实好乡村振兴、信用体系建设、招商引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政风行风热线、双拥、文明创建、结对帮扶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