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3年濉溪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3-22 15:55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有效解决损害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县发改委起草该实施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加大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力度,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有效解决损害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县发改委于2023年3月15日牵头起草了《2023年濉溪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初稿,并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发送征求意见的函,各相关单位无意见。最终形成本稿,2023年3月17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紧盯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反映集中的损害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通过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消除招标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畅通异议投诉渠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助力濉溪高质量转型发展。

五、主要任务

全面清理招投标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违规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招标条款;畅通异议投诉渠道;强化招标代理机构日常监管。

六、创新举措

开展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清理不合理条款限制;设置招投标优化营商环境线索专栏,广泛征集损害优化营商环境行为线索;依法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建设异议投诉在线系统,实现在线受理异议投诉,畅通异议投诉渠道;开展异议办理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法保障投标人合理诉求;定期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公布从业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查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和不规范从业行为,净化招标代理市场环境。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抓好组织领导。成立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重点线索核查等方式,对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治理期间征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核查。

八、政策咨询渠道

县发改委公管办 乔峰

九、咨询电话

0561-607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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