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贯彻<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
发布文号: 淮人社〔2020〕8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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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02-21 对疫情防控期间外地高校毕业生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来淮在本地企业就业的,由财政资金再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