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时间:2023-08-22 08:13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濉环行审〔2022〕43号关于《濉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濉溪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濉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濉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濉溪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关于申请对濉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濉溪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公司拟在濉溪县境内建设濉溪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本工程建设内容:(一)建设30万m3/d取水泵房一座及从沱河取水泵房至杨柳塌陷坑水源地的DN1800原水输水管线14.9km;(二)建设20万m3/d浮船取水泵房一座及由杨柳塌陷坑水源地输送至濉溪地表水厂的DN1600原水管线12.5km;(三)建设满足水厂30d调蓄需求的杨柳塌陷坑原水调蓄水库一座等;(四)建设20万m3/d规模全流程地表水厂一座,包括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排泥水处理等。清水输水管线总长度约180.7km;(五)现状规模化水厂改造,新建管网及改造工程等;(六)年产量15000吨包装饮用水生产线项目;(七)水质检测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总投资267005.51 万元,环保投资共 1590万元,占总投资的 0.59%。

二、该工程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工艺、性质、位置、规模及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工程设计、建设、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关于水污染物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混凝土养护废水通过中和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施工机械保养、清洗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水通过油水分离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管道试压废水经过沉淀后就近排入附近农灌渠,用作农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通过施工区现有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运营期水厂制水工艺产生的废水,包括滤池反冲洗水、沉淀池排泥水、浓缩池排水以及水厂包装饮用水洗灌线产生的洗灌废水,浓缩池上清液排放至景观水系进一步自净,其余回用于厂区前池,不外排;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综合利用,并预留市政管网接口,待后期市政管网建成满足接管要求后接管到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置。

2.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关于大气污染物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以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扬尘通过加强对施工现场可能产生扬尘的每个环节的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淮北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等关于施工扬尘治理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等大气扬尘防治措施降低扬尘排放;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通过施工机械车辆定期保养维修等措施降低废气排放。

3.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关于噪声影响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昼间(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3日内报请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施工须选用低噪设备,专人负责保养维护;建设单位应在各场界设置高围挡,同时车辆出入现场时须执行低速、禁鸣等措施用以降低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

运营期要求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关于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工程临时弃土、建筑垃圾等固废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相关规定,避免造成水土流失;项目产生的底泥干化之后,送至附近的取土区进行回填、平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含油抹布等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施工设备及施工车辆在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按危险废物管理规范收集和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管理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水厂产生的污泥作为绿化填土进行回填。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5.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关于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避免水土流失及对水生生态环境的破坏。对建设中占用的临时占地,要强调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实现绿化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达标验收使用。本项目应强化施工阶段环境管理,加强施工队伍职工环境保护教育。管道施工中有一定回填后剩余土,这部分余土不能随意堆放、丢弃,要做到合理处置,并同时做好土地的植被恢复工作。

6.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采纳《报告书》中提出其他的建议。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若工程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工程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在10日内将《报告书》及审批意见送至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濉溪县大队。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1-6888338  

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浍河路37号

    编:2351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