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京台高速公路双堆集互通立交工程(房建部分)施工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2-01-12 10:06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

G3 京台高速公路双堆集互通立交工程

(房建部分)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皖 F2021280

建 设 单 位: 濉溪县交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二一年十二月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8

1.总则 ................................................................................... 14

1.1 项目概况 ..........................................................................................................................................................14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5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5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1.5 费用承担 ..........................................................................................................................................................15

1.6 保密 ..................................................................................................................................................................16

1.7 语言文字 ..........................................................................................................................................................16

1.8 计量单位 ..........................................................................................................................................................16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 ......................................................................................................................................17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7

1.11 分包 ................................................................................................................................................................17

1.12 偏离 ................................................................................................................................................................17

2.招标文件 ............................................................................... 17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7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8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8

3.投标文件 ............................................................................... 19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9

3.2 投标报价 ..........................................................................................................................................................19

3.3 投标有效期 ......................................................................................................................................................20

3.4 投标保证金 ......................................................................................................................................................20

3.5 资格审查资料 ..................................................................................................................................................21

3.6 备选投标方案 ..................................................................................................................................................21

3.7 投标的编制 ......................................................................................................................................................21

4.投标 ................................................................................... 22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

5.开标 ................................................................................... 2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2

5.2 开标程序 ..........................................................................................................................................................23

6.评标 ................................................................................... 23

6.1 评标委员会 ......................................................................................................................................................23

6.2 评标原则 ..........................................................................................................................................................24

6.3 评标 ..................................................................................................................................................................24

7.合同授予 ............................................................................... 243

7.1 定标方式 ..........................................................................................................................................................24

7.2 中标通知 ..........................................................................................................................................................24

7.3 履约担保 ..........................................................................................................................................................24

7.4 签订合同 ..........................................................................................................................................................24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4

8.1 重新招标 ..........................................................................................................................................................25

8.2 不再招标 ..........................................................................................................................................................25

9.纪律和监督 ............................................................................. 25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5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6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7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8

9.5 投诉 ..................................................................................................................................................................28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

11.电子招标投标 ..........................................................................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总价中位值法..................................................................................................29

评标办法前附表 ......................................................................................................................................................29

有效最低价总价中位值法 ......................................................................................................................................34

1、评标方法 ............................................................................... 38

2、评审标准 ............................................................................... 38

2.1 初步评审标准 ....................................................................................................................................................38

2.2 技术标评审 ........................................................................................................................................................39

2.3 商务报价符合性评审后中位值法确定中标候选人.........................................................................................39

3、评标程序 ............................................................................... 39

3.1 初步评审 ............................................................................................................................................................39

3.2 技术标评审 ........................................................................................................................................................40

3.3 商务报价符合性评审后中位值法确定中标候选人.........................................................................................40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0

3.5 评标结果 ............................................................................................................................................................41

4、特殊情况的处置.......................................................................... 41

4.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41

4.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41

4.3 记名投票 ............................................................................................................................................................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45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47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8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85

第六章 图 纸....................................................................................................................................8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8

一、工程规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 854

二、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 8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89

一、技术标........................................................................................................................................89

二、商务标......................................................................................................................................1055

G3 京台高速公路双堆集互通立交工程(房建部分)

招标公告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濉溪县交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G3 京台高速公路

双堆集互通立交工程(房建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皖 F2021280

2、项目名称:G3 京台高速公路双堆集互通立交工程(房建部分)

3、工程地点:濉溪县

4、建设单位:濉溪县交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工程概况:双堆集收费站管理区项目包含办公楼、食堂、宿舍楼、救援车库、设备房、收费大棚、

钢结构车棚、污水处理站、门卫+门库、室外工程、围墙等工程。

其中:办公楼、食堂;宿舍楼;救援车库;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约 3191.8m2。基础为混凝土独立基础,

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砖墙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屋面为瓦屋面;外墙装饰为外墙真石漆面层;内墙

装饰卫生间、食堂为面砖墙面其他为乳胶漆墙面;外墙保为岩棉板;外窗为断桥隔热中空玻璃铝合金窗。

安装工程包括电气、给排水、火灾自动报警、消火栓及通风等;室外工程:(

1)清淤换填 4%石灰土 1857m

³,清表换填 4%石灰土 1788.6m³;(

2)素土回填 5083.18m³;(

3)沥青混凝土路面 2044.31 ㎡;(4)篮球

场建设面积 217.06 ㎡;(

5)3*6m 标准停车位 19 个;(

6)道路边缘线 80.81 ㎡、道路中心线 13.34 ㎡及

导向箭头标线 8 ㎡;(

7)90*30*15cm 芝麻灰火烧面路缘石 592.75m;(

8)仿石材道板砖混拼铺装 397.21

㎡,仿石材道板砖铺装收边 90.68 ㎡;(

9)绿化种植土回填 203.13m³,栽植乔木 81 株、灌木 100 株及色

带 2257 ㎡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 1809 万元。

6、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容

7、标段划分:共分 1 个标段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工期:270 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

1)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无。

3)信誉: 6

A、投标时企业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须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B、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以上查询

结果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

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质: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

2)业绩: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合同中须能体现评审内容)。 

3)信誉: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以上查询结果时间须在公告发布

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开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2、招标文件价格:0 元.

3、获取方式:

( 1 ) 潜 在 投 标 人 须 登 录 淮 北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系 统。查阅、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首次登录

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淮北市)交易服务-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

0561-3******20。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 9:00 前使用

CA 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担保金额: 35 万元人民币

2、投标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3、投标担保提交方式:

1)采取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等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

转入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户 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

开户行: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支行

帐 号: 200100**********4441

户 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建行濉溪支行

帐 号: 3405016*******-1009

2)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

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加密

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2、 逾期上传、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资

料下载”——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

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400-***-3300。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

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2、投标人务必提前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到网员系统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

提供相关材料。

3、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 CA 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

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

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4、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aibei.gov.cn)

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8

招 标 人:濉溪县交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盖

章)

地 址:濉溪县

邮 编: 235100

联 系 人:王鹏飞

电 话:0561-6****57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

幢 101 室

邮 编:235000

联系人:刘龙

电 话:0561-30****82 159****8201

九、备注

1、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濉溪县交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濉溪县

邮 编: 235100

联 系 人:王鹏飞

电 话:0561-60***7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

邮 编:235000

联系人:刘龙

电 话:0561-30***82 159****8201

1.1.3

项目名称

G3 京台高速公路双堆集互通立交工程(房建部分)

1.1.4

建设地点

濉溪县

1.2.1

资金来源和出资比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1.3.2

计划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 27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9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和信誉

企业资质:

1)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

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无。

3)信誉:

A、投标时企业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须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

名单。

B、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以上查询结果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

诺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

1)资质: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省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无在建项目、无

拟中标已公示项目。

2)业绩: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提供施工合

同、竣工验收报告,合同中须能体现评审内容)。

3)信誉: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须在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参考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以上查询结果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

诺书)。

3、项目部关键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

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3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

标时间 

2022 年 1 月 7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1.11

分包

☑不允许10

1.12

偏离

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

评标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作为评标

参考依据。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

2.2.3

招标文件澄清的发

布方式

提交疑问时间:投标人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前使

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提出疑问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或

将采取不署名方式传至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电子邮箱:

981764729@qq.com 疑问答复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前(见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为:ggzy.huaibei.gov.cn

备注:不排除补充答疑的可能性,请各投标单位于开标之日前务必浏览

该网站);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补疑等相关资料均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密切关注网站及时下载相关内容。

2.3.2

招标文件修改的发

布方式

3.2.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不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担保金额: 35 万元人民币,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分

公司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规定的

银行账户,否则系统视为放弃投标(每个工程对应的账号在网站上

招标公告的顶部,请查看后及时转账汇款)。投标人不得进行投标保

证金债权转让,投标保证金须退还至汇出账号。

友情提醒:1、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或网上银行转账汇款或者柜

台转账汇款这三种缴纳方式均可。

注:若投标人基本账户变更的,开标时还需提供投标人已变更的基本账

户的开户许可证影印件(若为国家规定取消开户许可证后办理的变

更的,须提供变更前开户许可证影印件)。

电子保函:

1、按照“一项目一标段一保函”原则,保函须针对具体项目的具体

标段,保函支付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

期为 120 天。

2、电子保函应为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系统开具的电子

保函。

3、投标人开具银行电子保函相关费用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

份要求

不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目的年份要求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的年份要

不要求11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须投标人单位签章的,应按要求在适当位置签章(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适当位置

签章(法人印章);

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章

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适当位置签章(亲笔签字)。

3.7.4

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应首先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 CA 锁

登陆-->点击“工程业务”-->“确认登记”进行操作-->点击“招标文件

领取”点击“领取”按钮-->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从网站交易服务栏目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新点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点击“新建投标”按钮并点击“浏览”

按钮并找到下载的. HBZF 格式的招标文件-->点选择 CA 证书然后点击

“新建项目”然后选择保存文件路径保存-->打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

件;投标人可查看“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资

料下载”——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软件制作生成加密版投标文件。

2、开标现场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投标人登录”--“投标单位登录”--“工程业务”--“上传投标

文件”上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濉溪县闸河路建投控股

集团大楼)

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无须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公开远程解密开标(投标人须12

在开标截止时间后,解密截止时间前,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员系统中,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进行解密,解密是否成功,投标

人自行承担风险)

解密截止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 30 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

密倒计时为准)。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

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其中一名业主

评委,四名建筑类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评委。

7.3.1

履约担保

本次招标的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履约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

为中标金额的 2%。

A.采用现金方式:在签订合同前,现金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足额从本单

位基本帐户缴纳至招标人指定帐户,不按照规定要求缴纳或逾期将取消

其中标资格。

B.履约保函方式:在签订合同前,履约保函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

银行足额开具,保函期限不得低于合同工期,并提交至招标人处。不按

照规定要求缴纳或逾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原 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或原件影印件上传,并自行保证清

晰度,否则标书按照无效标处理。

但投标人提交的证书及证、照、投标业绩(含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等)

不得弄虚作假,经查实存在造假等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

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若因投标文件提交的证书及证、照、投标业绩(含

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等)不清晰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

文件份数

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前,向招标人提供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的纸质投标文件伍份,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上必须要有中标人在投标

文件上注明“此件与投标时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同时加盖中标单位

公章;提供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两份(光盘

或 U 盘介质)并加盖中标单位电子签章。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

格);

2、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商务文件的转换前用计价软件(淮北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已发布《关于造价软件兼容性测试结果的公告》

(2018年11月1日),公示了已通过兼容性测试的造价软件)编辑的普通

光盘,以便结算审计用);

10.4 招标人编制的控制价

发布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发布方式: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huaibei.gov.cn)上发布。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10.5 项目负责人的陈述与

答辩

不要求13

10.6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

不一致的,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

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

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人负责解释。

10.7

投标文件内容不一

致的确认

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函及投标函

附录为准;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小写数字与

大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不利于投

标人的解释为准。

10.8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3 个

工作日。

10.9 

电子招标投标

是,各潜在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内进行解密及答疑,若存在询标,投标人须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

控制价

控制价:18090932.77 元

12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18090932.77*0.95=17186386.13 元

13

计价方式

采用 综合单价 计价法。 

14

招标代理服务和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招标代理服务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濉交控﹝2020﹞19号文

件要求收取,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14

15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

站交易服务-资源下载栏目的(淮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

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 CA 锁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

厅,并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之内完成解密,投标人未按规定完成解密,

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授权委托人

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通过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等信息,

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

2、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因

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系统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远程网上询标)的

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 30分钟(具体

时间要求见询标系统),评标委员会将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评审后

判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评委会要求进行澄清、

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权利,评委会

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进行判定;

4、投标人可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评审结果;

5、中标人请在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注页码,以方便招投标档案管理。

6、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文件(淮建规[2018]4号),“关于印发《淮北市建设领域工程款及

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在淮北市办理

监管平台开通手续,中标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监管银行作为资金监管的开

户行。

7、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执行。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

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

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

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已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6

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处于被接

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9)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

(10)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出现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等受到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

且在投标限制期限内的;

(11)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被列入淮北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

具的《淮北市建筑领域“黑名单”企业和个人一览表》。

1.4.4 招标人特别约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已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无。

投标人存在第 1.4.3 款和第 1.4.4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

1.9.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述,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

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

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

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9.2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

后不得再对现场因素提出非议。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登陆会员系统,网上提出澄清问题。

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3 款规定的方式发布。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

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1.12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18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条、第 2.2 条和第 2.3 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前附表第 2.2.3 款规定的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

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澄清影响投标人实质性投标时,相

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 所有领取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前附表第 2.3.2 款规定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

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影响投标人实质性投标时,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3.2 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

2.3.3 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2.3.4 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必须附计算书,并随时准备接受招标人组织的核对。不能提

供计算书或不能参加核对的,招标人对此异议不予受理,中标后也不再调整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单项子目

误差±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19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要求);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

9)资格审查资料;

(10)原件的复印件;

(11)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承诺;

(12)不良信用记录要求;

(13)电子清单计价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条款要求提供)。

(14)其它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

章第 3.1.1(

3)项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分包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8)项所指的拟分包项目

情况表。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 5 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报价应不超过招标人编制的控制

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 5 章“工程量清单”中的

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条的有关要求。

3.2.3 本项目涉及所有资金往来的币种为人民币。20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不少于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

3.4.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等规定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任何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4.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4.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4.1 评标结果宣布后,未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置;正常情况下,将即时

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退还给投标单位;

3.4.4.2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退还给投标单

位;

3.4.4.3 其他入围投标单位,其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且未收到投诉和质疑的情况下通过

电子转账的方式退还给投标单位。

3.4.5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5.1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2)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3.4.5.2 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中标候选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21

包给他人的;

4)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

5)投标人应完全响应并认真履行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附表及其他要求,如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被

质疑、投诉并经核查属实(开标、评标原因造成的质疑、投诉除外),取消其中标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

3.4.5.3 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或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在相关招标环节中发生上述 3.4.5.1

及 3.4.5.2 条款所描述行为的,中标均无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

证金数额的,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招标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

新招标。

3.5 资格审查资料

见资格评审表,应包含如下内容: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包含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 。

3.5.2 “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 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 投标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

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人后期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

按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规定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

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此件与投标时电22

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的字样。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3.7.5 投标人后期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的应采用 A4 纸印刷 (

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

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宜采用双面打印、软封面包装。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款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和本章第 2.2.2 款、第 2.3.1 款推迟的(以时间后者为准)投标截止时间

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4.3.2 修改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最终上传后,最终系统接受的投标文件为投标人的最终有效投标

文件。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提交。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和本章第 2.2.2 款、第 2.3.1 款推迟的(以时间后者为准)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各投标单位必须使用 CA 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23

要求编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退回

或作无效处理。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

况;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3)评标办法中规定设有权重的,由招标人代表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交易中心全

程留有监控及录像),抽取权重,多个标段的,按标段分别抽取,相关人员须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同

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抽取结果通知到每个参与项目投标的有效投标人。

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未按时解密或递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招标人按照不合格投标人予以退回处理),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密;

4)导入并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内容,并记录

在案;

5)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5.2.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投标人可以通过淮北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质疑),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招标人应当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

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其中一名业主评委,四名建筑类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评委。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4

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

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1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

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签订合同

7.3.1 签订合同时间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

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 履约保证金

7.4.1 本次招标的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履约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2%。

A.采用现金方式:在签订合同前,现金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足额从本单位基本帐户缴纳至招标人指定

帐户,不按照规定要求缴纳或逾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5

B.履约保函方式:在签订合同前,履约保函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足额开具,保函期限不得

低于合同工期,并提交至招标人处。不按照规定要求缴纳或逾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4.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条要求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采用现金履约保证金的合同履行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利息;采

用履约保函方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保函期限不得低于合同服务期限(合同履约期间,保函到期后,中

标人须在到期前 1 月内更换新有效保函)。现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时将退至中标单位缴纳现金履约保证金时

的银行账户。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人及递补为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 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报经批准后,可以不

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情形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26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 下列情形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下列情形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

2)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9.2.2 下列情形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

员、安全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3)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

4)投标保证金非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或虽由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但先由非投标

单位人员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投标单位或有关个人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抵押的;

5)项目资金未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或独立核算制度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和出纳)非本

单位人员,或项目资金的使用未经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审批的;

6)中标后,承包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的 ,而实际由他人履行职责且他人非本

单位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换为非本单位人员,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有 3 个及以上换为非本单位人员);

7)投标人中标后,交由其子公司承担合同施工任务的;

8)项目施工中的劳务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不是由中标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部

签订;

9)经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不能中标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7

9.2.3 下列情形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用同一台电脑领取的(IP 地址相同),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用同一台电脑编制

(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8)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9.2.4 下列情形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9.2.5 下列情形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指:单位名称、资质、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存在虚

假情形;

2)投标文件中的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检员)

的基本情况(指:姓名、性别、身份证件、职称、学历、执业资格、执业单位、个人业绩、社保)存在虚假

情形;

3)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存在虚假情形;

4)使用虚假公章、印章的行为;

5)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7)其他影响公正评标的弄虚作假行为。

存在以上情形,投标人在办理施工企业备案时未被发现,在开标、评标及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查实的,

一律视为弄虚作假投标行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8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29

第三章 评标办法:总价中位值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信评审标准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1)初步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等级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

三级以上资质;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状态

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

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法定代表

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附后)

履约历史

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未被列入淮北

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淮北市

建筑领域“黑名单”企业和个人一览表》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附

后)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

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项目负责人业绩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

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

似业绩,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合同中须能体

现评审内容)

项目负责人动态

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

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项目部关键人员配备

技术负责人 1 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中

级以上职称)30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

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承诺书》

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是否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

目负责人一致,并在有效期内(承诺书格式附后)

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禁

止投标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

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因围标、串

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出现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

等受到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且在投标限制期限内的。

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

投标承诺书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程

序,不提供虚假材料,如果中标,决不转包和非法分包,

否则按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理(承诺书格式附后)。

联系电话真实有效承诺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法

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公司办

公联系电话为公司注册地的联系电话且真实有效(承诺

书格式附后)。

资格信誉

A、投标时企业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须同时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站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B、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企业

法定代表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

信人名单。

C、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投标

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

信人名单。

(以上查询结果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止,并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

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一致性

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31

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是否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款规定;

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文件内容是否符合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要

求;

投标文件的唯一性

对同一个标段,投标人不能递交两式或多式内容不同的

投标文件,若编制了两式或多式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声明哪一式有效;

响应性评审标准

计划工期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程质量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条款中约定递交

投标保证金,且符合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投标保证

金回执单并签章(招标人在开标后核对保证金到帐情

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帐或到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予以否决其投标。

技术标准和要求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技 术 标 评 审 标

2)技术标评审标准

评 审 内 容 及 要 求

是否通过(通过√)、(不通过×)

项目

子项

施工组织措施 

施工技术方案 

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工期、质量) 

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设备、材料保证措施 

工期保证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 

工期保证措施 

劳力、材料供应计划 

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措施 

文明施工措施 

环境保证措施 

设备 

主要设备配置 

注:以上内容中有一项不合理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评 审 内 容 及 要 求 是否通过(通过√)、(不通过×) 32

商务报价符合

性评审后中位

值法确定中标

候选人

清标结果显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

律性差异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

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大于最高限价。

①电子清单计价文件无法读取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

②商务标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不得影响

投标文件评审,且不得出现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等情况。签字

盖章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

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相应位置必须签字并加

盖造价专业人员 “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章”。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序号、名称、项目编码、单位、数量必须与招

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示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人不得修改。

凡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特征中的主材(或成套设备或独立费)设

暂定价的均不得调整。

不得修改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招标人部分费用,招标人部分的【招标

代理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费(如有)、暂列金(如有)、暂估价(如有)】

不得计取其他任何费用及税金;凡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特征中的

主材(或成套设备或独立费)设暂定价的均不得调整。

定额人工费合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定额人工费合价且不得低于控制

价定额人工费合价的 80% 。

投标报价中措施项目费用合价不得低于控制价中相应措施项目费

用合价的 70%。

税金执行《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

知》(造价[2019]7 号);不可竞争费费率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18)。

1)不可竞争费费率 ;

2)税金 9% (为增值税税率) 。

清单项中任何一项综合单价报价不得大于控制价综合单价。

不接受综合单价组价方式中的恶意不平衡报价,一经发现,

评委会重点评审后,作无效标处理。33

①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数字与小写数字不一致时,以大写数字

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计算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③各项报价书中,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不等于总

价(合计或总计)金额时,应以各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

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合价或总计)金额。

④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大写数字与修正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修

正后的总价为最终投标报价,以最终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评审,投标

人一旦中标,此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须接受修正价

格。

有效最低总价中位值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详见附件 1

注:1、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 号)规定,造价员

资格已取消,也不再换证或续期,商务标编制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二级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委托

造价咨询单位的造价专业人员(附咨询合同);

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

1073 号)规定,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

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

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

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90%为异常低价,异常低价是指:18090932.77*90%=16281839.493 元。34

1.根据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 号),

不可竞争费(见下表):

1)建筑工程不可竞争费费率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

(一)

安全文明施工费

JF-01

环境保护费

市区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3.28

非市区

2.70

JF-02

文明施工费

5.12

JF-03

安全施工费

4.13

JF-04

临时设施费

8.10

(二)

环境保护税

JF-05

环境保护税

2)装饰装修工程不可竞争费费率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

(一)

安全文明施工费

ZF-01

环境保护费

市区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60

非市区

2.30

ZF-02

文明施工费

4.50

ZF-03

安全施工费

3.10

ZF-04

临时设施费

5.80

(二)

环境保护税

ZF-05

环境保护税

3)安装工程不可竞争费费率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

(一)

安全文明施工费

AF-01

环境保护费

市区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1.78

非市区

1.60

AF-02

文明施工费

6.10

AF-03

安全施工费

4.22

AF-04

临时设施费

4.6035

(二)

环境保护税

AF-05

环境保护税

4)市政工程不可竞争费费率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

(一)

安全文明施工费

SF-01

环境保护费

市区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3.57

非市区

2.76

SF-02

文明施工费

7.33

SF-03

安全施工费

5.28

SF-04

临时设施费

7.99

(二)

环境保护税

SF-05

环境保护税

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可竞争费费率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一)

安全文明施工费

GF-01

环境保护费

市区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46

1.57

非市

1.76

1.41

GF-02

文明施工费

9.24

6.30

GF-03

安全施工费

4.30

3.23

GF-04

临时设施费

8.10

4.60

(二)

环境保护税

GF-05

环境保护税

6)园林绿化工程不可竞争费费率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

(一)

安全文明施工费

YF-01

环境保护费

市区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1.75

非市区

1.58

YF-02

文明施工费

3.05

YF-03

安全施工费

2.16

YF-04

临时设施费

3.20

(二)

环境保护税36

YF-05

环境保护税

7)仿古建筑工程不可竞争费费率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

(一)

安全文明施工费

FF-01

环境保护费

市区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07

非市区

1.86

FF-02

文明施工费

4.67

FF-03

安全施工费

2.27

FF-04

临时设施费

3.98

(二)

环境保护税

FF-05

环境保护税37

有效最低价总价中位值法

附件1:

有效最低价总价中位值法

有效最低价总价中位值法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1、计算投标人投标总价平均值A。

投标人投标总价平均值=通过商务报价符合性评审的前N名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去掉n个最

高和n个最低投标人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 N≤5时,n=0;当 5<N≤15时,n=1;当15<N≤30时,n=2;当30<N≤50时,n=3,以

此类推;N为通过商务报价符合性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数。

2、计算基准价B。

将本阶段投标人投标总报价>1.10A和<0.90A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各视

为一个报价,然后和进入本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在 0.90A(含)~1.10A(含)之间

的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组成一组数,按数值大小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经过排序的该组数中最中间

位置的数值为中位数(若该组数为偶数,则取中间两个数值的平均值做为中位数)。

中位数数值即为基准价B。

3、计算评标有效值。

将基准价B与开标时抽取的C值相乘,得出评标有效值。

C值为下浮系数,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 0.950、0.955、0.960、

0.965、0.970、0.975、0.980七个数中随机抽取。抽取过程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观看

(全程进行视频监控录像。)

4、最终评审

对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评标有效值的,按由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遇

相同报价的,摇号确定顺序。

以上投标报价、平均数、基准价和评标有效值均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明标价),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均指算术修正后值。38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总价中位值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先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进入技术标评审;通过技术标评审后进行商务报价符合性评审,通过商务报价符合性评审的

投标人依据有效最低价总价中位值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

3)业绩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

4)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

5)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款规定;

6)具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有效性是指:按招标文件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署,且时效在

委托期限内;

7)委托代理人与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一致;

8)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其他要求。

2.1.2 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款规定;

3)投标文件内容符合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要求;

4)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5)投标文件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款规定;

6)投标文件的唯一性:对同一个标段,投标人不能递交两式或多式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若编制

了两式或多式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声明哪一式有效;

7)投标文件不能因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

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报价;

8)提交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文件相符,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形式评审标准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才能否决其投标:39

①影响整个投标文件的效力;

②影响涉及资格、实质响应性或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内容的效力或评审;

③涉及的内容明显影响相关合同条款的效力或执行;

④其他明显影响公平评审的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范围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款规定;

2)计划工期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款规定,且关键节点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工程质量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款规定;

4)投标保证金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4 条规定;

5)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2.2 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商务报价符合性评审后中位值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3.1 商务报价符合性评审标准:

1)只能有一个报价;

2)投标总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报价修正:修改总价,同时修改相关分项报价及单价分析表;

4)计算误差:经算术修正最终投标报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在 3%以下,且投标人接受修正价格;

5)满足商务评审表中的其他条款要求;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顺序:资格评审、形

式评审、响应评审。资格评审未通过的不再进行形式评审和响应评审;形式评审未通过的不再进行响应评

审。资格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形成专门的资格评审章节,并将“资格审查情况表”(复核

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自查表”,得出资格审查结论,形成“资格审查情况表”)作为评标报告40

的附件。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l)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条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的;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款和第 1.4.4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2 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 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3.3 商务报价符合性评审后中位值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3.1 条中规定的商务报价符合性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商务报价进行符合性

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

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3 评标委员会应全面复核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5)仅该投标人按照不利于自己的原则进行修正并计算投标报价,其余投标人报价得分不变;

6)修正单价和总价 。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

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系统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41

(远程网上询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3 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 20 分钟(具体时间要求见询标系统),评标

委员会将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评审后判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评委会要求进行

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权利,评委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

进行判定。

3.4.4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

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的评标办法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因素进行评审,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

明推荐顺序。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结果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3 个

工作日。

4、特殊情况的处置

4.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4.1.1 评标委员会应当连续评标,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4.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

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4.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4.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4.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42

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不得弃权)。4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

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

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 13 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

同价格形式、项目负责人、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

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20 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

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

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44

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

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

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

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45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

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列示的全部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列示的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

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6

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 。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

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

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

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八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三 份,承包人执 三 份。 两 份备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具体详见(GF—2017—0201示范文本)

47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有关

工程洽商、变更达成的书面协议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

工场地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临时设施、施工便道、拌和厂等临时占用的土地。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48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  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图纸提供二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

用自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图纸归还发包人;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两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

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49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招标项目范围明确承担责任的由责任方承担费用,未明

确的执行通用条款或双方协商确定。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场内交通边界为拟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分

期建设的以本期实施范围界限)为准,其他为场外交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投

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相应费用。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

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

款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 。

50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详见专用条款 10.4.1 款规定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由承包人提出合同价

格的调整,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

联系电话:     ;

电子信箱:      ;

通信地址:  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具体由发包人确定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不采用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采用 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不采用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应按现行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标准编制的

51

竣工资料并提供全套竣工图(含电子文档),所有竣工图应为新图纸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竣工资料 2 套,竣工图不少于 3 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每月 25 日提交本月工程报表和下月工程计划表,(报

表和计划表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材料计划等内容,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一式叁份提交监理人或发包人)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执行补充条款规定。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执行补充条款规定。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执行补充条款规定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执行补充条款规定。

3.3 承包人人员

52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规

定。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执行补充条款规定。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补充条款规定。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执行补充条款规定。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执行补充条款规定。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须经发包人同意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

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工程终验合格、

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现场确认工程量完毕之日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履约保函方式缴纳,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2%。1、采用现金方式:在签订合同前,现金履约保证金由中

标人足额从本单位基本帐户缴纳至发包人指定帐户,不按照规定要求缴纳或逾期将取消其中

标资格。2、履约保函方式:在签订合同前,履约保函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足额开

具,并提交至发包人处,不按照规定要求缴纳或逾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采用现金履约保证金的合同履行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利

息;采用履约保函方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保函期限不得低于合同服务期限(合同履约期

间,保函到期后,中标人须在到期前 1 月内更换新有效保函)。现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时将退

至中标单位缴纳现金履约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

4. 监理人

53

54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

职 务: 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

定:

1) / ;

2) / ;

3)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 7 天内共同编制施工

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地方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规定。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随工程进度款同比例支付。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执行通

用条款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执行通用

条款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规定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

55

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

限: /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执行补充条款。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执行补充条款规定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日降雨量大于 50mm 的雨日超过一天 ;

2) 日气温超过 38℃高温大于三天 ;

3) 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 10cm 及以上。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执行通用条款规定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56

57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2 变更权:/ 。

10.3 变更程序:/ 。

10.4 变更估价 。

10.4.1 变更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设计变更、发包人变更通知、隐蔽工程记录由建设单位、施工单

位和监理单位共同会审并办理签证,必须按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

办法》(

淮政办〔2016〕12 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

1、工程量的调整:工程量清单错误、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项目或数量的增减,均应按实

调整。 

58

2、变更工程量应根据变更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并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

3、单价的确定:工程量调整部分,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

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式确定:

1)对于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 2%以下(含 2%)的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幅度未超过本

项目工程数量 10%(含 10%)的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执行合

同原有的价格。

2)对于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 2%以上(不含 2%)的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幅度超过本

项目工程数量 10%(不含 10%)的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

包人在该项施工前提出,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定,并报

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的,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 

2)因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式为:由承包人根据

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清单计价依据”提出适当单价,人工、材料、机械、取费均

参照投标文件执行,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定,并报所在

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3)因政策性调整,按政策调整文件执行。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

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并应按相关规定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除甲供材及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以外,由

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在确定投标报价时,按照淮北市定额站淮定函〔2007〕023 号“关于建

筑材料竣工风险费用计取问题的通知”以及淮定函〔2009〕013 号《关于下发我市实行工程

量清单招标工程竣工结算计价中价差调整问题复函的通知》精神,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

建材的市场风险、社会环境影响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钢材、木材、水泥、商品砼

在±5%以内,其他材料在±10%价格变化范围以内自行考虑材料价格风险因素费用,基准价

格为淮北市 2021 年第 11 期材料价格信息。实行暂定价的材料(或分项工程、设备等)达到

限额标准的须到濉溪县公共交易资源中心进行二次招标。淮北市 2021 年第 11 期材料价格信

息中未发布的其他材料不做价格风险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

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

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9

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

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执行招标文件规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执行招标文件规定。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采用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采用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采用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图纸、变更指示等。

60

61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补充条款执行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补充条款执行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补充条款执行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补充条款执行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补充条款执行。

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月计量支付,每月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后付至合同价的 80%, 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

满后,无质量问题,则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无息)。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工程终验合格,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现场确认工程

量完毕后次日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本工程无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工程终验合格,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现场确认工程量完

毕后次日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向发包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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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5)以及其他需承包人提交的相关竣工结算资料。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结算造价应及时、准确。如经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审

计后,审定误差额超过送审结算造价 10%的,其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审计费

用按审减额的 5%计取)。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 个月(自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 

64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

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通知后 48 小时内。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

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

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 

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

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补充条款。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补充条款。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补充条款。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补充条款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

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执行补充条款。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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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及地方有关规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

2)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1. 补充条款

本补充条款是专用条款的一部分,其解释顺序优先于专用条款内的其他条款。为保障建

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采用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护发包

人、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双方订立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如下:

21.1人员及职责

21.1.1 发包人委派的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工程师”)无权更改合同,也无权解

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21.1.2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检查、证书、同意、通知、建议、检验、指令和要求等不解除承

包人在合同中的责任。

21.1.3 承包人只能从工程师或其授权代表处接受指令。

21.1.4 发包人如需更换工程师须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

21.1.5 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离开现场的,须经工程师同意,并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

项目负责人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甲方均认为是项目负责人的行为。

21.1.6 承包人委派经办人,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来往文件接收传递。

21.1.7 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的任何文件,发包人都认为该文件已经承包人内部程序批准;承包

人提交的文件发生修改的,应及时将最新版本提交工程师。

21.1.8 承包人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防范措施来避免在项目人员内部发生违法、动乱或妨碍治

安的行为,保持项目的安定;并保护好现场和周围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21.1.9 承包人雇佣职员或工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1.10 参与本项目的承包人代表或其雇员不遵守合同规定或一贯行为不轨或不能胜任工作

或危害安全,工程师有权要求更换;原人选未经承包人许可不得再进入本项目(包括项目负

责人在内)。

21.1.11 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提前 14 天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该行为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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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违约,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万元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资历、水平不得降低。

21.2变更与调整

21.2.1 在工程移交前,工程师有权签发变更指令,承包人应按照指令来实施变更,并进行工

期和费用的估算,提交工程师。

21.2.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估算后,可以决定撤销、修改或确认实施该项变更。

21.2.3 如果承包人认为自己的建议能缩短工期、降低工程实施或运营成本,或对业主产生其

他利益,可以向工程师提交建议书;建议书的编制费用自理。

21.2.4任何变更指令都应由工程师签发给承包人,承包人收到后应回函说明;涉及到费用调

整的,按照相关条款执行。

21.2.5设计文件示意内容的尺寸做法、要求等标注有错误、有遗漏,或理解不一致,发包人

或其委托的勘查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而对其进行更正和补充的,称为技术核定;技术

核定不调整合同价款,也不调整工期。

21.2.6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对工程进行任何变更。

21.3分包与配合

21.3.1 承包人进行工程分包的,应遵守通用条款第38条的规定,发包人视其为承包人自行施

工的工程;工程师对分包的同意或批准并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也不代表发包人对此承

担任何责任。

21.3.2 发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范围如下:

1) /_

2) ___/_______

21.3.3 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位,承包人参与分包工程的招标,认可

招标结果,并作为总包单位与分包工程的中标人(以下简称“分包人”)签订工程分包施工

合同,招标由总包招标的代理单位进行招标,招标人为总包单位,发包人与总包单位共同确

认。

21.3.4 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不含设备价格)的 /%作为总承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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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费用,承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收取其他费用;该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承担总包责任所发生的费用。

2)“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土建工程的收尾和修复以及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所用水电管线等

费用(水电费用装表计量,按照实际用量结算)。

3)分包人使用承包人现场临时工程等费用。

4)分包人使用工程的施工道路,到总包单位搭伙,使用总包单位的卫生间等。

5)为分包人提供标高、轴线、定位,隐蔽工程指引等。

6)分包人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和移交;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

7)保证分包工程在施工期间有足够的工作面,保证其按时开工和连续施工,并承担因乙方

原因使分包工程不能按时开工和配合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

21.3.5 配合工程:是指某一位于施工现场内或现场外的工程,并非由承包人施工或总包,但

与承包人的工程有一定联系,需要承包人配合的工程;配合工程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3.6 对于配合工程,承包人除不需要承办总包责任外,其他责任和义务同分包工程;发包

人给予承包人 / 万元作为承包人承担配合工作的配合费用。

21.3.7 凡在与已交工工程有关联的部位施工时,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联系单,经甲方同

意,并签字后方可施工。 

21.4.结算

21.4.1 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合同价款)是承包人基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数据及承包人

的解释和现场考察计算出来的,覆盖了完成合同义务所包括的一切工作。

21.4.2 水电费的结算:

1)发包人提供公共电源接入点,直线距离1KM范围内由承包人自行接入现场,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1KM范围外由发包人负责接入到1KM范围处。

2)发包人在现场安装计量装置,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的保护,并在工程移交的同时完好地

移交给发包人。

3)承包人投标报价已经包含水电费用,施工水、电费用由承包方直接支付,发包方不承担

该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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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承包人保护不善造成计量装置损坏,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包

括修复费用和水电损失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

21.4.3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材料按照总价的 / %计取保管费(材料数量最多不超

过设计文件的用量(可以计算定额损耗));设备按照总价的 / %计取保管费;此费用仅计

取税金。

21.4.4 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和配合工程的配合费: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按照投标报

价中的分包配合费工程价格确定,一次包死,不随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调整而调整;配合工

程的配合费也一次包死;该两项费用仅计取税金。

21.4.5 工程实施中新增的项目,参考投标报价清单中类似项目单价结算;没有类似项目的,

由发包人(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单位)根据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文件和承包人投标文

件中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和利润率、风险费、取费费率等进行组价结算。

21.4.6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子目,承包人没有报价的,发包人认为视同该

项价格已经包括在其他项目中。

21.5、违约赔偿、清退制度

21.5.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

1)承包人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与投标承诺

的人员相一致,不得擅自变更。除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履约能力、辞职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

的,更换项目负责人须缴纳违约金 5 万元每人次后按照程序进行,更换技术负责人须缴纳违

约金 2 万元每人次后按照程序进行,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

必须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并报市、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未竣工验收前主动提出辞职的,自其辞职之日起不得在本市其他工程

项目建设内以项目负责人的名义执业。

2)项目负责人本人每周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5 天,且每天在现场不少于 8 小时。项目

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保证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 22 个工作日。(实际到场工作的标准为在

工程施工期间,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和每日 8 小时工作时间计,其中在工地现场工作的工时

数不少于 70%)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出 2 天以上需向监理人、发包人书面报告,未经批准同意,

不得外出,否则按照违约条款执行。

4)监理单位对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每天考勤,发包

人甲方代表对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每周不低于一次的考

勤,监理单位及甲方代表在考勤巡查中发现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有一次不

在岗行为的,提出警告;有两次不在岗行为的,通报批评,视为违约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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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壹万元每人次违约金;有三次不在岗行为的,发包人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并

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伍万元每人次违约金;有四次不在岗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责成承包人

进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更换,并按照更换人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每人次拾

万元违约金后按 21.5.1.1(

1)条执行,严重者有权责成其限期清场退出施工现场、解除合

同,经济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5)发包人针对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履职不力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必须

无条件更换,违约责任按 21.5.1.1(

1)、21.5.1.1(

4)条执行。

21.5.1.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1)承包人保证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中承诺的满足工程质量、施工工期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

到位。

2)经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可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需要分批逐步到位机

械设备,但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等实际需要,要求承包人增加机械设备,承包人不

得因机械设备增加提出相关费用增加。

但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未能及时到位而严重影响工程施工的,在发包人提

出确切要求到位日期后,仍耽误三天者视为违约,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壹万元以内违约金;

耽误五天者,发包人有权按约责成其限期清场退出施工现场,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1.5.1.3规范用工制度

1)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提交本工程施工中的有效用工方案,规范用工制度,按照国家规

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须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2)承包人申报每月工程计量时,须提供劳务人员工资表。

3)承包人应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若因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非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原

因,该项目出现工人群体上访事件的,则视为违约:上访至发包人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5 万元/次的违约金;上访至市、县住建局、市、县社保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承包人向

发包人支付 10 万元/次的违约金;上访至市、县人民政府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0 万元/

次的违约金。在出现上访事件后,承包人必须及时妥善安排上访人员并在 10 日内足额发放工

人工资,如连续出现两次工人群体上访事件的,发包人有权责成承包人限期清场退出施工现

场,并没收全部(或剩余)履约保证金,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1.5.1.4工程进度控制

1)承包人应落实经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同意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中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施工工期的措施和制度,并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及时予以补充、完善,严格按

照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2)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开工、竣工及主要工序滞后影响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工期,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伍仟元的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最终经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价的 2%)。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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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延误十天者发包人有权责成其限期清场退出

施工现场,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乙方每月 25 日前将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发包人作为对当月

的进度考核依据。如施工企业自身原因不能按计划完成当月进度,乙方每月向发包人支付 2

万元违约金。

21.5.1.5非法分包、转包等

承包人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施工任务、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及拒不履行投标

承诺及合约职责与义务的,业主有权责成其限期清场退出施工现场,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1.5.2月计量质量控制制度

1)本工程价款支付采用按月计量支付方式。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提交当月已完工作量报

告,该计量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业主确认,作为当月的付款依据。

2)承包人应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并即时取得相关人员验

收及签认。应指派专人对质量检查、隐蔽验收和工程签认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总,做

到即签、日报、周结、月清,为及时工程量核定、工程款支付和清、决算结帐提供有效凭证

及相关材料。

3)承包人在每月 25 日申报工程计量月报时必须附按照相关施工规范及监理要求所做的

已完工程自检资料、监理工程师现场签发的工程检验认可书、中间交工证书、承包人所列举

完成工程项目的数量、单价及取费方法和标准等相关资料。

4)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月计量申报资料后,在三天内完成工程量核实及质量核查工作。发

包人在审定过程中有权对计量的工程项目质量和进度情况进行施工现场抽检,质量不合格的

项目计量不予拨付工程款。

当承包人发生上述等违约行为时,发包人有权责成其限期清场退出施工现场,然后对已完

成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和数量造价清算,督促相关主体单位采取措施配合处理,并及时报告市、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

21.5.3质量控制制度

21.5.3.1承包人采购材料的要求

承包人需配备满足本工程基本要求的现场试验设备。

1)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供应经报发包人、监理人审核同意后由施工单位采购,

所用水泥及钢材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承包人可选用以下品牌或相当于(不低于)

以下品牌的其他品牌。钢筋:鞍钢、宝武钢、莱钢、安钢、济(南)钢等国内同类大厂钢材;

水泥:“相山牌”、“海螺牌”等国内同类大厂水泥。管材:国登、中阳、中通、桓通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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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同类大厂管材。配电箱、电缆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本工程要求采用商品砼。

2)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

21.5.3.2 发包人在承包人自检,监理人复检合格的基础上,直接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

分部分项工程实体进行检测,如有一项不合格,除正常返工外,其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 万元的违约金。

21.5.3.3 施工项目所有材料按合同要求由乙方采购的,应持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技术

说明书,并按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自检的试验报告报监理人及发包

人审核。所有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及原材料的现场质量控制由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按不少

于规范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承包人在购进大宗普通原材料前要进行市场调查、取样试验,

并对厂家进行质量、价格比选。承包人签订采购合同前 14 天必须向总监申报,发包人不定期

检查。同一种材料至少要提出三个材料厂家的比选情况,包括:生产量、质量标准、价格、

服务承诺等,并提出拟选择意向。总监及发包人代表对各厂家样品进行检验并提出审核意见。

承包人购进特殊原材料,总监及发包人代表应首先提出质量标准、供货条件,根据总监及发

包人要求乙方对生产厂家进行质量、价格比选并按上述程序进行采购。承包人须将主要原材

料与厂家签订的采购合同报监理、业主审核备案。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所有材料、特殊原材料、

成品、半成品未经报验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同意的不准进入工程现场,如进入施工现场不得

使用,视为违约,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 万元/次的违约金。

21.5.3.4 发包人及监理人每天重点检查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报验资料签字情况;

上道工序不合格、责任人不签字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如发现承包人未报验批准或事后

补充虚假材料,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除进行全面返工外,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4

万元违约金。

21.5.3.5 由发包人质量监督组或质量安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安全质量整改通知书,承

包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予以书面回复。逾期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 万元/次的

违约金

21.5.4 因承包人原因未在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

订并备案的,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1 万元违约金。

21.5.5 在合同签订备案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必须办理完成安全报监手续,每延误

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1 万元违约金。

21.5.6 在合同签订备案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必须办理完成 IFA 考勤系统录入,每

延误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1 万元违约金。

21.5.8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竣工时,竣工资料不正确、不完善等原因,导致竣工验收延误,承

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5 万元/次的违约金.

21.5.9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必须按照扬尘治理的相关要求及发包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施工到位。如出现因扬尘治理工作不到位,受到发包人通报的,须交纳 2 万元/次违约金;受 

到市、县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须交纳 5 万元/次违约金;受到省级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须交纳 10 万元/次违约金;

21.5.10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项目范围内相关地上、地下杆线、管线安全,如施工

过程中出现破坏相关杆、管线的情况,除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相关杆、管线并接受相关杆、管

线产权单位的处罚外,还须向发包人支付 2 万元/次的违约金。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7: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 8:廉政协议书

7475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76

附件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质量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77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

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

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3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建设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3 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

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

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

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

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7879

附件 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 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

备名称

规 格

型号

数量

产地

制 造

年份

额 定 功 率

(kW)

生 产

能力

备注80

附件 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机构

项目负责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资历及承担

过的 项目

总部

项目主管

技术负责人

现场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 

81

附件 7:

7-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82

7-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83

7-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附件 8

廉政协议书

工程名称:

协议单位(甲方): 

(乙方):

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减少建筑工程建设中的经济犯罪,确保工程建设达到“工

程优良,干部优秀”的目标,特制订本廉政协议书。本协议书与合同同时签订,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供双方人员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乙方的各种礼品、礼券或现金。如有发生,礼品、礼

券和现金全部上缴,并按情节轻重,中止其在职工作资格或调离本岗位;

2、甲方人员严禁接受和参与乙方的宴请、旅游或参加高消费娱乐等活动,如有违反,责

令其作出书面检查,进行批评教育,并存入其廉政档案:

3、严禁甲方人员私下与乙方人员进行不正当接触。如若违反,给予其降职、降级或调离

本岗位等处分;

4、严禁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或收受回扣,如若违反,将处以党纪、政纪处分。乙方检举

并查实的,甲方奖励乙方,并酌情扣除当事人的工资和奖金;

5、严禁甲方人员与乙方人员进行私下违反规定的活动。如若违反,给予其调离本岗位

或撤职处分;

6、不准在乙方单位或乙方所属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7、甲方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予以当面拒绝的,事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或上一级组织

汇报,所接受的财物必须如数上交。如有违反,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或现金等。如有发生,礼品、礼

券和现金全部没收,并根据情节轻重,中止一至两年的参与工程招投标资格;

2、乙方严禁宴请甲方人员、邀请甲方人员参加旅游及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严禁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私下进行不正当活动。如若违反,中止半年至一年的参与工

程招投标资格;

4、乙方人员发现甲方人员有索贿情况,应立即向甲方单位领导或监察部门如实反映。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年 月 日

848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

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

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

条款的约定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

2. 投标报价说明

本工程控制价编制依据:(另附)

3. 工程量清单

3.1 工程量清单表 (另附)

4、招标代理服务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下表现行费率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收费按差额定

率累进计算,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货物招标

(2011 版

标准)

服务招标

(2011 版标

准)

工程招标

(2011 版标

准)

现行下浮比

现行计算费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0%

1%

100~500 万元

1.1%

0.8%

0.7%

20%

0.56%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30%

0.38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40%

0.21%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50%

0.1%86

1~5 亿元

0.05%

0.05%

0.05%

60%

0.02%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70%

0.01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原费率标准(‟)

咨询项

收费

基础

工程

类型

单位工程金额(万元)

100

以内

200

以内

500

以内

1000

以内

2000

以内

5000

以内

10000

以内

10000 以上

1

工程量

清单编

中标

建筑

工程

4.8

4.3

3.8

3.4

3

2.8

2.5

2.3

安装

工程

5

4.6

4

3.6

3.1

2.9

2.6

2.4

2

控制价

(标底

价)

中标

建筑

工程

2

1.8

1.6

1.4

1.3

1.2

1.1

1

安装

工程

2.1

1.9

1.7

1.6

1.4

1.3

1.2

1.1

现行费率(‟)

咨询项

收费基

工程

类型

单位工程金额(万元)

100

以内

200

以内

500

以内

1000

以内

2000

以内

5000

以内

10000

以内

10000 以上

1

工程量

清单编

中标价

建筑

工程

4.8

3.44 3.04

2.38

1.8

1.68

1.25

0.92

安装

工程

5

3.68

3.2

2.52

1.86

1.74

1.3

0.96

2

控制价

(标底

价)

中标价

建筑

工程

2

1.44 1.28

0.98

0.78

0.72

0.55

0.4

安装

工程

2.1

1.52 1.36

1.12

0.84

0.78

0.6

0.44第六章 图 纸

1. 图纸目录

序号

图名

图号

版本

出图日期

备注

2. 图纸 (另附)

87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工程规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

二、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

8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技术标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89(一)资格审查材料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说明(如有要求)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简历及职称;

7、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要求

8、投标承诺书

9、其他资料

9091

1、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

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无异议。我方愿以商务标“投

标函”标明的投标总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

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

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 ,资格等级为 。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投标文件中

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

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

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

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补充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0、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11、我方承诺:

1)我单位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缴纳招标代理费和工程

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

3)我方已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进行认真复核,确认无误,中标后不再另行调整。

4)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否则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罚。

12、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投 标 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92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93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94

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 理 人: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____ ___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本人签字)

年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

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95

3、联合体协议书(根据前附表要求是否提供)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 联 合

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现

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

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

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

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

1、 本页附保证金转账的银行汇单。汇单上投标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保持完全一致。(投标单位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足额转出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公告指定账号)。

2、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完成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基本账户登记或变更事宜。

3、 其他要求见前附表附录相应说明。

9697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应附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98

6、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

投标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任职位

姓名

出生年月

执业或职业资格

技术职称或职业(或执

业)证书编号

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书(B

证)编号(如有)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工作年限

承担职务

主要经验及承担的项目

名称

合同金额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注:项目负责人应附技术职称或职业(或执业)证书以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证

书、证明等扫描或原件复印件 。 

7、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要求

不良信用记录以且仅以下列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1、投标时企业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须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2、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未被

列入失信人名单。

3、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

人名单。

(以上查询结果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止并加盖公章)。

99100

8、投标承诺书

投标人(单位名称)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

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程序,不提供虚假材料,如果中标,

决不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按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

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

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

八、如在投标过程和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

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九、生产经营状态承诺:我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

被取消、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十、履约历史承诺: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未被列入淮北市农民工工资

支付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淮北市建筑领域“黑名单”企业和个人一览表》;

十一、项目负责人动态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无

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

十二、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投标人(单位名称)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拟

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截至投标时(以递交的投标文件截止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十三、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禁止投标:我公司不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

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

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我公司未受到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出现重大工程

质量或安全事故等受到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处于投标限制期限内);

十四、联系电话真实有效承诺:我公司承诺提供的以下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联

系电话真实有效,公司办公联系电话为公司注册地的联系电话且真实有效。我公司自愿在中标公示中对所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公示,如经核实所提供的联系电话中有虚假或无效或不属

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我公司对取消中标资格的处理无异议。我公司承诺

中标公示期间以下联系电话均不变更,否则按所提供的联系电话中有虚假或无效或不属实的

处理。公示期满后如有变更的,将主动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固定电话: .手机: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手机: 。

公司办公联系电话(公司注册地联系电话): 传真: 。

十五、投标人(投标单位)承诺:投标时企业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须同时在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2、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3、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若存在,同意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并追究我单位相关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承担招标文件确定的责

任和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给予的处理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2021 年 月 日

101102

9、其他资料

注:对照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103

(二)、技术

1、企业、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和目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3、其他内容:如有

1、企业、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可生成多张表格)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应按技术标评审条件要求提供扫描或复印件。2、施工组织设计

3、其他内容:如有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增加相关内容,如无,本节可以不附。

104105

二、商务标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106

(一)、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遵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

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大写 元)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

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保证按 日历天的工期和招标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单位参加本工程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 。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

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通用条款规定的合同签订、开工时间、人员进驻、

人员到岗、劳动力计划、机械设备进场时间数量、节点计划、工程进度、合同工期、违约责

任条款等全部内容我方全部认可并无条件执行。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

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

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

履约保证金。

7、我方承诺:

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向招标代理

机构缴纳相关费用。

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107

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0、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11、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12、我方保证:1、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所出具的承诺书或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与实际情

况不符,则视为弄虚作假,同意不予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并接受相关处罚;2、在本次投

标过程中,我公司如出现招标文件约定视为串通投标的,同意不予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

并接受相关处罚。

投 标 人: 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商务标投标函如果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固定的投标函不一致,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固定的投标函

为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商务标-商务标投标函”中第 7 项“我方承诺”

第(

2)条内容不作为评审内容。(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总价封面

{项目名称}

投 标 总 价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08109

B.3 投标总价扉页

投标总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时间: 年 月 日工程量清单表格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自行考虑提交)

110建设单位(业主)、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文件的意见

我单位对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及附件予以确认,并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

招标单位:濉溪县交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王鹏飞

联系电话:0561-60***79

(单位盖章)

2021 年 月 日

本次招标文件由我们公司编制,全部内容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规范性

文件及有失公平的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刘龙

联系电话:0561-30***82 159****8201

(单位盖章)

2021 年 月 日

招标监督单位:

(备案盖章)

2021 年 月 日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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