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关于征求《濉溪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征集时间:2022-05-17 09:00 至 2022-06-17 17:00 状态:已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皖价费〔2008〕112号)和《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文件精神,经过研讨,确定了《濉溪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淮政办〔2022〕2号),请你们提出意见,并于2022年6月17日下午下班前书面反馈至县政府政务公开办或通过本征集页面进行网上征集,有无意见均需反馈。

联系人:孟晶晶,联系电话:0561-6072027,邮箱地址:suixizwgk@163.com。


附件:关于《濉溪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网友意见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2年6月18日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统计表
序 号 单 位 反馈意见 意见采纳情况
1 县发改委 无意见
2 县教育局 无意见
3 县科技局 无意见
4 县经信局 无意见
5 县公安局 无意见
6 县民政局 无意见
7 县司法局 无意见
8 县财政局 无意见
9 县人社局 无意见
10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无意见
11 县生态环境分局 无意见
12 县住建局 无意见
13 县交通局 无意见
14 县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15 县水务局 无意见
16 县商务局 无意见
17 县文旅体局 无意见
18 县卫健委 无意见
19 县审计局 无意见
20 县统计局 无意见
21 县市场局 无意见
22 县应急管理局 无意见
23 县城管局 无意见
24 县农机中心 无意见
25 县防震服务中心 无意见
26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无意见
27 县房屋征收办 无意见
28 县税务局 无意见
29 县供销社 无意见
30 县气象局 无意见
31 县开发区 无意见
32 县住房保障中心 无意见
33 县残联 无意见
34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无意见
35 县乡村振兴局 无意见
36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无意见
37 濉溪镇 无意见
38 刘桥镇 无意见
39 百善镇 无意见
40 临涣镇 无意见
41 南坪镇 无意见
42 韩村镇 无意见
43 孙疃镇 无意见
44 五沟镇 无意见
45 双堆集镇 无意见
46 铁佛镇 无意见
47 四铺镇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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