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曾用名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 20230719002 | 来信时间: | 2023/07/19 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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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钱县长: 您好!我是韩村镇居民,曾有过两个户口,于2013年作为重户注销一个,现想在现户口上增加曾用名。请问钱县长,这样符合政策吗?能不能增加? |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濉溪县公安局 | 答复时间: | 2023/07/24 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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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和您联系过。曾在公安机关登记使用过的姓名可以添加为曾用名,可以到属地派出所申请,并由户籍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