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曾用名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20230719002 来信时间: 2023/07/19 16:19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钱县长: 您好!我是韩村镇居民,曾有过两个户口,于2013年作为重户注销一个,现想在现户口上增加曾用名。请问钱县长,这样符合政策吗?能不能增加?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2023/07/19 16:19
预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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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濉溪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3/07/24 10:13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和您联系过。曾在公安机关登记使用过的姓名可以添加为曾用名,可以到属地派出所申请,并由户籍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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