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问题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 20231104001 | 来信时间: | 2023/11/04 1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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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您好领导,我是淮北市濉溪县百善镇王司村早园一队的村名,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我家耕地面积按照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为准,隔壁用户怀疑我家耕地占用他家的土地,在村领导重新丈量后,我家的耕地面积没有任何问题,然后隔壁村民用户,一直不承认,然后我报警了,派出所民警同志,还有村领导又丈量了一次,事实证明,我家现有的土地使用面积还是正确的,现在呢村领导,派出所民警同志一起叫上隔壁使用耕地的村民,他不出现,村里有开具的土地使用证明,派出所执法记录仪也有证后明,他一直不出现,现在呢就想村里领导和派出所同志一起把土地规划好,我们私自标注也没有法律依据,现在村领导就一直讲按照以前标注的种,村里不给出具体的标注标准,别人也不认,还是种我们的土地,希望领导帮助解决下 | ||
答复单位: | 百善镇 | 答复时间: | 2023/11/07 15:28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核实,针对双方土地纠纷问题,百善镇、王司村及派出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该庄知情群众及时任分地代表,并进行实地测量后发现,涉事土地为南北地(南宽67.8米,北宽66.8米,长162米),共计约16.4亩。其中您家土地位于东侧(南宽22米,北宽20.8米,长162米),约5.2亩,和其土地确权本上的承包亩数一致,且该地块剩余亩数与被反映人所提供土地确权本亩数一致。但被反映人认为您家已在老北湖分配0.5亩土地,应在该土地上给予扣除,经走访了解,情况不属实,故双方实际种植面积均符合分地亩数,不存在争议,应继续维持现状。 11月3日,村委会已将处理结果告知双方,因被反映人不在家中暂未给予双方划界。现已通知其近期返回,届时村委会将根据双方分地亩数重新测量并划分界尺,防止再次产生争议。11月6日,村委会与您的父亲进行沟通,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与百善镇王司村刘振华联系,联系电话:1333561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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