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日期:2024/04/29 10:07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为拓宽政府与国内外联系的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努力改进政府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促进濉溪经济和社会的更快发展 ,濉溪县政府决定设立县长信箱。欢迎各界人士通过该信箱提出意见、建议、批评和要求。

一、信件受理范围

  1.市民日常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意见;

  2.对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提出的建议或意见;

  3.需要濉溪县各级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以及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处理的有关事宜;

  4.对县政府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

  5.对濉溪县各级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二、以下情形的来信不予受理

  1.属于党委、人大、政协、部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范畴的;

  2.行政公文;

  3.各种恶意攻击性邮件;

  4.内容重复、空泛或无实际意义的;

  5.各类推销广告。

三、注意事项

  1.遵守现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条例;

  2.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不得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等;

  3.邮件内容要对象明确,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次投诉只反映一个问题;

  4.不得利用邮件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谩骂等,如有违犯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经济纠纷,请您按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6.写信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必须要详实,内容要真实,否则无法联系当事人,不便于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如本人不愿意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可在写信时选择“不公开”选项,这样信件将不会被公开。

  7.写信人请牢记登录帐号和密码,以便进行信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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