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公告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通知》(皖教秘督〔2022〕1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通知》 (淮教督〔2022〕2号)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教育局组成督导考核组,定于2022年4月15日对濉溪县党政领导干部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考核。
特此公告
濉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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