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濉溪县乾隆湖公园及周边空域管制的通告

日期:2026/04/28 11:18 来源:濉溪县公安局 作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为维护我县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对我县部分空域加强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6年5月1日至5月5日每晚18时至24时,对濉溪县乾隆湖公园及周边500米以内空域加强管制。

二、管制航空器类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三、管控措施

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飞行、施放。

单位、组织及个人确有飞行、施放必要的,应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应符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飞行、施放。

四、依法严查违规飞行、施放

加强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施放。届时,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于违规飞行、施放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予以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濉溪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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