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2023〕102号

日期:2023/10/25 11:05 来源:濉溪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濉复2023102

 

申请人:**

被申请人:濉溪县**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答复内容,于2023年83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39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