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人社局行政许可114号
濉人社许决〔2023〕114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公司名称):淮北可日达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濉溪县濉溪镇乾隆湖工业园金沙路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陆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21MA2TX5P34X
你公司向本机关提出的非标准工时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劳护字〔1995〕225号)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执行非标准工时制,具体岗位和要求如下:
一、3类岗位47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中高层管理岗;2、业务员;3、司机运输岗
二、3类岗位310人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
1、门店运营岗;2、门店后厨岗;3、生产供应岗
以上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休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切实维护好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职工150%的劳动报酬;国家法定休息日(11天)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300%的劳动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你公司应将实行非标准工时制的人员范围及轮休计划,及时向全体职工公示,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你公司工作任务的完成。
以上非标准工时制执行时间从批准之日起算,时间为一年。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