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注销公示(2025.10.30)
为了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终止经营的;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或者行政许可依法被
撤销的;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安徽英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终止经营,应当依法办理人力资源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天(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61-6071929。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公司地址 | 许可经营事项 | 许可证编号 | 
| 
 
 1 | 
 
 安徽英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冯杰 | 
 
 91340621MA8Q75JU3W |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芜产业园芜湖四路与海棠路交叉口东300米路南猎之鹰人力资源产业园服务楼5楼531室 | 
 
 人力资源 服务许可 | 
 
 X〔2023〕0621000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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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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