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注销公示淮北市辉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21.10.18-2024.10.17)
为了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终止经营的;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或者行政许可依法被
撤销的;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淮北市辉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依法终止经营,应当依法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注销手续,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天(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61-6071929。
2026年2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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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公司地址 |
许可经营事项 |
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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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淮北市辉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唐明华 |
91340621MA8LLJ1U97 |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孙疃镇燕头村罗庄东侧20米 |
人力资源 服务许可 |
340621202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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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