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住建局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

来源: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9-13 15:48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政务公开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考核的主要措施:

  1、加强对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管理。在城乡建委党委领导下,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考核的组织与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政务公开督查制度。委领导班子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总结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每年进行年度督查,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股室政务公开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3、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管理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优秀股室评定的重要依据,相关责任人的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干部年终业绩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一是服务态度不好、不按章办事、办事效率低的,二是对群众投诉及意见没有落实与及时纠正的。责任追究的方式主要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责任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处理。

  三、奖惩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奖惩制度。依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一是对政务公开制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股室给予表彰,二是对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股室给予通报批评。参考消息认真整改的股室,主要责任人和直接当事人,当年不得评先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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