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来源: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9-17 14:49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背景色:       
序号 行政检查机关 检查方式 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备注
1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修正)第三条。
2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全县住建部门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检查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五条.第三十一条;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一条。
3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全县城镇燃气生产质量安全部门联合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全县城镇燃气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4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住建部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5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建筑工程质量部门联合抽查
6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污染)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十条。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六十、六十五条;《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7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全县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检查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8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
9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1.《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
10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77号)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
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部门联合抽查
11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2.《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全县物业服务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12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场检查、书面核查 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1.《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8号);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
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
全县房地产经纪机构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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