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林委中介服务清单

来源:濉溪县农林委员会发布时间:2018-08-10 09:36文字大小:[    ]背景色:       
1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核发 行政相对人委托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自2016815日施行,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证明。
2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申请人固定资产证明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核发 行政相对人委托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自2016815日施行,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固定资产证明。
3 提供种子生产经营涉及计量的检验、包装设备检定材料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核发 行政相对人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自2016815日施行,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提供种子生产经营涉及计量的检验、包装设备检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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