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濉溪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对全县2024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主体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驻濉溪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61-6079021。
2024年5月20日
濉溪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补助验收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