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报

来源:濉溪县水务局发布时间:2021-03-17 16:27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报

 

2021317日)

 

为贯彻落实省、市总河长1号令和市河长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县各级河湖长严格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落实。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一是高标准推进专项行动。发布《濉溪县总河长1号令》,制定《濉溪县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力清理整治乱堆、乱建、乱采、乱占等涉河湖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开展浍河“清网”专项行动。组织浍河沿线6镇全面排查辖区内拦河渔网、网箱、鱼簖等,共排查出拦河渔网163个、网箱58个、鱼簖12个,建立问题台账,压实整改责任,常态化督查督办,实现排查问题全部整改销号。开展新沱河“清种”专项行动。以“清四乱”为抓手,全面排查新沱河岸线存在的乱耕乱种问题,由县河长办下发交办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压实镇村河长职责,确保新沱河乱耕乱种清理整治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第一季度,共清理新沱河乱耕乱种1300多亩,初步实现了“河畅”的管护目标。二是强力度促进履职尽责。建立河长通巡河APP使用率月通报制度,把巡河APP常态化使用作为检验125个镇级河湖长、237个村级河湖长履职能力的试金石,并纳入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每月定期提醒各级河湖长开展巡河工作,对不作为、慢作为的,由县河长办进行靶向监督、日日调度,确保按时完成巡河任务。三是聚合力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日常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强化各责任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助推河湖长制重点任务落实的强大合力。县河长办联合生态检察官、河湖警长、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暗访督查,以河湖长制六大任务为重点,暗访督查河湖岸线管控、“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和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严厉打击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推动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以上率下,重点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坚持行洪河道、湖泊为清理整治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清理整治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出涉河湖突出问题21个,整改销号17个,4个未整改问题已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本次专项行动共清理岸线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1.2吨、拦河渔网13个、网箱2个、旱厕1处、乱耕乱种110平方米。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创新管护模式。依托河道疏浚治理、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将新沱河水域岸线所有权和使用权收归县政府,并委托河道沿线各镇对河道堤滩进行统一拍租、统一规划、全面绿化,落实经营户管护主体责任,仅新沱河、王引河、澥河、萧濉新河共拍租滩地12000余亩,每年拍租额达360万元(每年每亩300元)。不仅对堤滩岸线进行管理保护,而且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防止了乱耕乱种现象的发生,杜绝了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对河道水质改善起到关键作用。三是聚焦工作重点,靶向治理攻坚。32日,签发县总河长2号令,在全县8条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坟墓迁移专项工作,彻底清除管理范围内的坟墓乱占问题。各镇(园区)成立清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截至315日,13个镇(园区)共上报坟墓数6500座,已迁坟约2300座,剩余未迁坟墓在清明节前全部完成,预计投资1700万元。

三、多措并举,督办整改持之以恒。一是以督促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问题为抓手,积极组织生态检察官、河湖警长和相关成员单位赴河湖一线,抽查已整改问题,督导正在整改的问题,重点督查媒体曝光问题和群众举报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切实做到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二是协作联动,建立河长+N机制。建立以公安局、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警长的县、镇两级河湖警长体系,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推动河湖长制见实见效。今年1季度,县、镇两级河湖警长共参与河长巡河12人次,协调解决涉河湖突出问题3个。同时,建立河长+检察长机制,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县河长办协调督导职能,协同推进各级河长湖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依法全面履职,推进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加大侵害河湖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全面构建党政领导牵头负责、检察机关全面参与、责任部门协调联动的河湖生态保护新格局。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本次会议的安排,以清河清湖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涉河湖突出问题整改为重点,强化暗访督查、跟踪督办等监管手段,进一步排查河湖、大中沟存在问题,坚决清存量、遏增量,全力打好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攻坚战,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宣传带动,突出典型引领。一是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全方位宣传报道《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及各级河湖长巡河、治河、护河动态等,并通过水利微信公众号,加强与市民互动,增强市民爱河护河意识。二是在全县河道主要节点、涵闸等悬挂宣传标语,设置河湖长制公示牌,并通过电子屏等方式,滚动播放河湖长制反面典型案例,形成对破坏河湖打击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践行两山理念。一是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两山理念,聚焦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的主要矛盾,抓住核心环节、紧盯突出短板、谋细重点任务,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能,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打好清四乱歼灭战。二是纵深推进清坟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以各镇(园区)排查上报的现状坟墓为抓手,建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清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迁坟工作实行常态化督查,对重点镇(园区)进行进驻式督查,紧盯问题,明确责任,务求实效。作为县级总河长,我将坚决扛起管护好河湖水质和岸线空间的重大政治责任,加大对9条行洪河道和4个湖泊的督导频次,带动各级河湖长积极巡河履职,确保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三)聚焦示范创建,持续推深做实。紧盯目标任务,建设示范河湖。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计划投资180万元,以创建省级幸福河湖-萧濉新河为契机,全力创建国家级示范河湖-乾隆湖,通过实施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力争10月底将乾隆湖、萧濉新河建设成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示范河湖,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目标,为全县河湖管理及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加大治理投入,深度整合资源。一是加大河湖沿岸规划设计,整合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治理、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规划,建立长效、稳定、互动共享的规划机制。同时,积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统筹调配使用,避免资金的重复投入。二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治理,形成河湖治理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

总之,我县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河长办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全面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确保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濉溪县“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报3.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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