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晓红关于内外贸问题政策解读

来源:濉溪县商务局发布时间:2019-12-23 10:26文字大小:[    ]背景色:       

问: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需要怎么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备案流程:受理:企业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页面”,按页面提示进行线上注册,然后完成登记申请。审查:县商务局窗口线上受理并审核;申请人按要求提供所须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到窗口申请办理。办结:商务局窗口线上线下复核材料。材料齐全合规的,出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问:濉溪县对于促进外贸发展有哪些新政策?

答:一是出口增量项目。生产型企业每出口1美元奖励0.02元人民币,贸易型企业每出口1美元奖励0.01元人民币。二是进口设备项目。企业进口先进机电设备生产线、整机和关键零部件,按照进口金额每1美元给予0.02元人民币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三是外贸上规模项目。对出口总额初次达到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10万、15万、20万元人民币奖励。四是A类及AA类企业项目。对新获得海关部门评定的AA类企业、A类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对获得国检部门评定的“一类企业”给予3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

濉溪县促进外贸发展若干政策.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