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6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来源: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濉溪县广播电视局、濉溪县文物局)发布时间:2026-09-15 09:12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背景色:       

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及系列基准的通知》(皖文旅发〔2021〕48号)、《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皖文旅发〔2024〕2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皖广通〔2023〕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的通知》(皖新出字〔2025〕1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体规〔2025〕2号)执行。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及系列基准的通知》(皖文旅发〔2021〕48号).pdf
附件1: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皖文旅发〔2024〕27号).pdf
附件2:旅游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
附件3: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xls
附件4: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xls
附件5:文物行政处罚裁量基准.xls

安徽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doc

安徽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pdf

关于印发《安徽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体规〔2025〕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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