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4年第三季度防疫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濉溪县疾控中心防疫科有业务人员4名,承担我县的传染病报告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及食源性疾病报告、审核,疫情应急处置、性病监测等防治项目。
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
18家镇卫生院、分院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传染病报告责任人,配备网报专用计算机,有专兼职人员一名。
2、报告情况
全县26家医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行传染病诊疗机构数26家,第三季度报告我县辖区乙、丙类21种共980张,其中乙类10种660例,丙类4种320例,及时报告率100%,及时审核率100%。
3、监测预警处置情况
我中心按照国家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管理规范,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科学分析研判,规范处置,第三季度共计预警病种7种,预警信息38条,排除疑似事件35条,疑似事件3条。其中其他感染性腹泻13条,流行性感冒10条,肺结核病9条,麻疹3条,流行性腮腺炎1条,戊肝1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1条。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季度报告0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一)食品安全采样、送检工作
按市级要求开展工作,按照市级采样计划,7月-9月共计完成75份样本采样、送检工作。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
第二季度各医疗机构共计报告311条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县级审核311条。
五、性病监测项目
性病防治科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性病监测点的工作要求,第二季度共计报告5种性病102例,其中梅毒47例,淋病17例,尖锐湿疣24例,生殖器疱疹6例,生殖道沙眼衣原体8例。
六、下一步建议
(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
各医疗单位要认识导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传染病报告的作用,加强传染病监测,定期进行相关科室自查工作,避免传染病漏报现象的发生,预防聚集性病例和传染病的暴发。
(二)理清思路,突出重点
建议各单位尽快按照文件和指导笔录的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传染病报告的自查反馈工作,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
加强人员培训,尤其新进人员、工作调整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抓在实处,具有针对性,提升业务能力,加强与县-镇级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