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4年第三季度防疫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9-30 15:04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基本情况

濉溪县疾控中心防疫科有业务人员4名,承担我县的传染病报告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及食源性疾病报告、审核,疫情应急处置、性病监测等防治项目。

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

18家镇卫生院、分院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传染病报告责任人,配备网报专用计算机,有专兼职人员一名。

2、报告情况

全县26家医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行传染病诊疗机构数26家,第三季度报告我县辖区乙、丙类21种共980张,其中乙类10种660例,丙类4种320例,及时报告率100%,及时审核率100%。

3、监测预警处置情况

我中心按照国家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管理规范,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科学分析研判,规范处置第三季度共计预警病种7种,预警信息38条,排除疑似事件35条,疑似事件3条。其中其他感染性腹泻13条,流行性感冒10条,肺结核病9条,麻疹3条,流行性腮腺炎1条,戊肝1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1条。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季度报告0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一)食品安全采样、送检工作

按市级要求开展工作,按照市级采样计划,7月-9月共计完成75份样本采样、送检工作。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

   第二季度各医疗机构共计报告311条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县级审核311条。

五、性病监测项目

性病防治科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性病监测点的工作要求,第二季度共计报告5种性病102例,其中梅毒47例,淋病17例,尖锐湿疣24例,生殖器疱疹6例,生殖道沙眼衣原体8例。

、下一步建议

(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

各医疗单位要认识导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传染病报告的作用,加强传染病监测,定期进行相关科室自查工作,避免传染病漏报现象的发生,预防聚集性病例和传染病的暴发。

(二)理清思路,突出重点

建议各单位尽快按照文件和指导笔录的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传染病报告的自查反馈工作,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

加强人员培训,尤其新进人员、工作调整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抓在实处,具有针对性,提升业务能力,加强与县-镇级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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