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濉溪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审计局发布时间:2021-08-02 09:19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具 体 要 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1

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年底前

2

归集整理全县各类主动公开的规划,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3

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切实做到平等准入、开放有序。

县发改委牵头,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4

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设专题,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年底前

5

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一、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6

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县财政局牵头,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7

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县财政局牵头,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8

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县财政局牵头,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9

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在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县卫健委牵头,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10

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县卫健委牵头,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11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扩大内需畅通循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深化重点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升政府履职能力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12

推进对企信息公开,聚焦“双招双引”,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向企业和人才送政策、送服务,助力打造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协同”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为企业提供从招商到企业落地以及后期发展的“一条龙”政策服务。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企业主动推送政策及解读信息,组织本地区有针对性地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惠企政策集中公开,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企业、人才,以公开促进政策落地。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濉溪经济开发区、濉芜产业园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二)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

13

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各镇、县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14

开展全县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对质量高、效果好的解读材料,被省政务公开办评选为“年度优秀政策解读材料”的部门,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予以加分。

各镇、县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着力完善政策解读方式。

15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和有条件的县直有关单位要依托“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县政府办公室、县经信局、县数据资源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16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集政策发布、解读、咨询、服务(兑现)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专栏,做好与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平台)和政策文件库的衔接,向公众和企业提供“一口对外、直通部门”的线上政策咨询服务。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三)着力完善政策解读方式。

17

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形成本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18

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语言解读政策。以县级政府名义出台的,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文件起草部门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多元化解读工作。

各镇、县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19

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各镇、县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20

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政府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县直各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21

全面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年底前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县司法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22

建立全县政策文件库,实现规范性文件全面归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县司法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3

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4

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进一步强化基层政务公开

(一)提升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水平。

25

做好2021年国务院部门新出台标准指引的承接工作,依据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指引,编制和实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年底前

26

建立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政务公开考核评议等制度和工作流程。

县政府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10月底前

27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10月底前

四、进一步强化基层政务公开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

28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10月底前

29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县数据资源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10月底前

30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县政府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31

推动基层政府依托“皖事通”平台等渠道,开设“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县政府办公室、县数据资源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发掘推广基层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示范做法。

32

完成县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9月底前

五、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33

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案例和答复规范,开展座谈交流、会商研判,提升全县各镇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全县各镇各部门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部门联动,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34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度,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35

做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工作。

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36

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既要遵照国办模板,也要突出单位工作特色,杜绝抄袭其他单位年报内容,或照搬往年年报内容。

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六、进一步强化指导监督

(一)加强工作指导。

37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按月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优秀稿件,择优推选并上报市政务公开办。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38

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改进工作作风。

39

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工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三)狠抓任务落实。

40

对2020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7月底前

41

各镇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年底前

六、进一步强化指导监督

(四)规范考核评估。

42

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依法规范开展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43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和年度考评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方法,注重过程监测和结果运用,按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县有关单位、镇政府及先进个人予以表扬。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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