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现对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报告。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2025年6月2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要求县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县政府强化审计整改“全口径、全周期”管理,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全面持续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闭环管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准确。一是代编预算金额较大和未细化到具体部门和项目。县财政局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对于编制年初预算时无法确定分配方案的资金,协调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二是预算编制不准确。县卫健委和县红十字会等部门组织财务人员参加预算编制培训,学习预算编制文件,细化预算编制内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及可执行性,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结转结余资金安排使用不规范。2023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已于2025年1月重新安排,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县财政局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年末未使用完毕资金及时收回预算统筹安排。
3.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不到位。一是应编制未编制预算。县财政局要求县税务局严格按照规定编制、执行预算。二是预算执行率较低。县财政局责令各执收单位权衡历年非税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化因素,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编制准确。三是部分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县财政局要求相关单位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安排支出。
4.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一是收入核算不准确。县财政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收缴非税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真实完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收缴不到位。县水务局与县税务局协调配合,欠缴的相关费用已于2025年7月缴纳完毕。三是上缴不及时。县财政局责令相关单位及时足额缴纳非税收入。县市场局已于2025年4月,将相关收入缴入非税收入专户。
5.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公物仓资产管理不规范。县财政局制定《濉溪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务仓应用工作的通知》(濉财〔2025〕24号),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仓管理规定,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是房屋出租未按规定收回。相关单位按照办公用房管理相关规定,积极与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接房屋权属交接事宜。下一步将租赁期限到期的房屋移交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三是资产账实不符。县财政局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资产管理处置有关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6.罚没财物管理制度不完善,处置不规范。一是县财政局未按规定建立罚没财物处置审批和备案制度。县财政局转发《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层转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5〕34号),严格执行上述办法,切实做好罚没财物处置审批和备案工作。二是罚没物品处置未按规定报备。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罚没财物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报备罚没财物情况。三是未按规定分离不相容岗位。相关单位已对相关人员岗位进行调整,同时要求各办案机构开展自查,加强对人员岗位的设置管理,杜绝此类问题。
7.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不规范。一是未按批复时间节点实施项目。县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财政局督促有关乡镇加强村级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照上级批复文件实施。二是项目建设内容与批复不一致。2025年9月,相关厂房签订租赁合同并收取租金。三是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单位和内容。县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财政局联合制定《濉溪县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壮大集体经济中央扶持资金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复文件要求实施项目。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执行率偏低。相关单位组织财务及相关部门人员开展预算编制专题培训,加强对预算编制流程和要求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在后续预算编制工作中,将相关收支和政府采购项目全面纳入预算;县应急局制定《濉溪县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综合分析往年支出和项目推进等情况,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制度建立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一是未按规定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濉溪中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研究制定《濉溪中学考务费发放管理办法》,确保相关重大支出程序履行到位。二是会计监督制度不健全。县妇幼保健院已按规定将制单人与审核记账人员相分离。
3.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超范围支出。铁佛镇停止为其他单位支付相关费用,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杜绝此类问题。二是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研究。濉溪中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濉溪中学财务报销流程》,进一步明确大额资金的界定标准、审批流程、决策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细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范。三是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铁佛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要求厘清近两年财政存量资金并及时上交财政,加强实有资金账户监管,防范资金闲置浪费。四是财务核算不规范。已对相关账务进行调整,要求财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财务核实合理合规。严格根据实际发生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财务支出,确保记账凭证完整准确。
4.预算收入征缴不及时。相关单位对未按时缴纳罚款单位加处罚款,并按规定将案件移交县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县城管局督促相关单位缴纳车辆租金,目前租金已缴纳到位,同时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定期对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进行核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收缴。
5.资产管理不规范。县应急局建立健全罚没物品保管制度,设置罚没物品台账。县城管局对已处置车辆更新资产卡片信息,确保账实一致。后续将建立资产处置与系统更新同步审批机制,加强人员专题培训,提升资产管理规范意识。铁佛镇政府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账实不符的进行了调账。
6.合同签订不规范,执行不严格。县妇幼保健院待原承包合同终止,在新院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招标确定食堂承包商。濉溪中学向县财政局申请空调采购款项,待县财政局给予批复将及时支付剩余货款。濉溪中学研究制定还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
(三)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1.建设程序不规范。一是项目未批先建。县农投公司组织项目管理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合法合规意识,将手续办理完成作为项目开工的前置必要条件,杜绝“边建边批”“先建后批”的现象。二是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县农投公司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谋划与推进力度,确保后续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和时效性,为顺利施工创造条件。县教育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完成学校后续工程建设,目前体育器材已全部投入使用,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各能够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对照问题逐项核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但也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一是个别单位审计整改责任仍未全面落实到位,对审计整改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二是个别单位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缺乏必要措施,存在畏难情绪、过关心态,没有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整改效果欠佳;三是贯通协同还有短板弱项,部门间有效的责任共担、信息共享、整改共促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