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统计局机关内设科室
(一)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统一管理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审批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计划、方案和报表;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 统计执法办公室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依法在全县行政区域内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统计普法培训;完成国家、省、市统计执法机构交办的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任务。
(三)农业统计股
负责全县农村经济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农村经济调查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业经济统计的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四) 工业交通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生产经营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调查数据;综合整理提供交通统计数据;对全县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和完善统计基础工作;开展重点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审核认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原材料消耗统计调查。
(五)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濉溪县经济运行考核办公室)
对全县国民经济状况进行统计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并提出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县以及各乡镇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开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活动,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会议提供统计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核算工作,提供国民经济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报告;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贸易业、饮食业、服务业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园区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县(市)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乡镇及有关部门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日常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