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1季度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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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主要事项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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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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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店菜品均明码标价,顾客当日就餐结账时查看了消费账单,第二日顾客联系商家提供账单,因账单破损商家自行丢弃无法提供有效消费明细。我局已督促该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规范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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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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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执法人员调解,被投诉人已退货退款,双方协商解决。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与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607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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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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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店在销售该款鞋子时已明码标价,消费者可以选择性购买。在购物的票据上已注明:“一,本产品在购买三日内可以调换同款或同类。不予退款:二,调换时必须保证未穿过,吊牌,辅件齐全和非人为损坏;三,特价处理的产品恕不退换,不属‘三包’范围。”商家表示不符合退货退款条件,消费者如对此款鞋子不满意,可更换其店内其他款式的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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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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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店所有药品都明码标价、一货一签,价格公开透明,没有发现哄抬价格或价格欺诈的行为。因为您买的这两种药属于市场调节价药品,药店可以根据成本自主定价,不同药店售价有差异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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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