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关切】关于征集濉溪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决定面向全县征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代理机构、律所和行业协会等单位的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技术调查官任期3年。
二、工作职责、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工作职责
对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以及调查范围、顺序、方法等提出建议;参与调查取证、勘验;参与询问、口头审理;提出技术调查意见;协助办案人员组织鉴定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提出意见;列席案件办理有关会议;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未被开除公事或因违法违纪被解除聘用(任)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
2.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保证从事技术调查官工作所需的时间和精力;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农医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3年以上机械、化工、材料、电子信息、计算机、医药、生物、农业等技术领域研发、设计或生产工作经验,熟知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2)具有3年以上知识产权代理、审查等工作经验;
(3)具有3年以上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调解仲裁、司法审判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
(三)申报材料
1.《濉溪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申报表》1份(附件1,单位组织申报的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报的签字确认),WORD版及PDF版同时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学历及职称证明复印件;
4.知识产权(专业技术)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其他与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
三、申报时限
申报者向濉溪县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濉溪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琪、孟希雅;联系电话:6070608邮箱:suixi_shangguanggu@126.com
附件:
1.濉溪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申报表
2.濉溪县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工作规则(试行)
附件2:濉溪县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工作规则(试行).doc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