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救济途径】濉溪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救济途径:
1.拨打各相关事项服务指南中公示的监督电话。
2.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渠道:0561-6889660。
3.根据《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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