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贫困户及边缘户开展集中上门办理残疾人证的通知
濉残扶[2020] 2号
关于为贫困户及边缘户开展集中上门
办理残疾人证的通知
各镇政府、鉴定机构:
2020年是脱贫攻坚工作决胜之年,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保全面完成脱贫目标任务,县残联、扶贫局根据大排查情况,决定组织开展为贫困户及边缘户中的疑似残疾人开展集中上门办证服务。
一、服务范围
各镇大排查中发现上报的贫困户及边缘户中的未办证的疑似残疾人。
二、服务时间
见附件:《各镇集中上门服务时间安排表》。
三、服务对象
本次集中上门服务对象为上报名单中的肢体、智力和精神类疑似残疾人。
四、服务方式
县残联组织濉溪县医院和淮北市精神(心理)卫生中心专家组采取集中和上门的方式开展服务。
五、相关要求
(一)濉溪县医院、淮北市精神(心理)卫生中心各派出两名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县残联、县医院提供服务车辆,人员、车辆每天8点10分在县残联集中。
(二)原则上采取镇集中方式开展服务。各镇要组织好人员有序接受服务,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时要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间隔距离;做好体温测量,对于体温高于37.3度或近期有发热的人员予以劝返。
(三)各镇要做好服务对象的资料准备工作,提前填写好申请表,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和二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精神、智力和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四)肢体类人员需要携带相关病历、医学影像资料等疾病证明;精神类人员需提供精神病医院(各级专业医院)住院或者门诊病历及服药发票等证明,同时提供镇村出具其有一年以上精神疾病的证明。
(五)对常年卧床不起等身体原因,确实不能接受集中服务的,县残联组织专家组开展上门服务。
(六)对于本次服务中无精神病医院(各级专业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和服药发票的精神病人,由村及帮扶责任人协助送到市精神病院住院、鉴定。
(七)视力、言语、听力等类别疑似残疾人,由家人或镇村帮扶人协助到县医院开展鉴定。
(八)对于达不到办理残疾人证条件的和其它原因不能受理的人员,由县残联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一式四份,本人、村、镇、县残联各留存一份。
濉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濉溪县扶贫开发局
2020年3月30日
报:市扶贫局、市残联、县委、县政府
附件:
各镇集中上门服务时间安排表
各镇 |
服务时间 |
备注 |
双堆集镇 |
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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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坪镇 |
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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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佛镇 |
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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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桥镇 |
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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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沟镇 |
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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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村镇 |
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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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疃镇 |
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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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铺镇 |
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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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镇 |
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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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涣镇 |
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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