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濉溪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台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0-26 14:00文字大小:[    ]背景色:       

淮北新闻网讯 近日,濉溪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濉溪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6年11月21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的《濉溪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据了解,为建立健全全县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濉溪县制定出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该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测与通报、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等9个部分,并附有“事故分级及响应标准”“濉溪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2个附件。按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濉溪县的Ⅳ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据介绍,该预案的出台,明确了工作原则,界定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范围,使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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