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周红梅解读《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3-28 13:19文字大小:[    ]背景色:       

周红梅:自1986年以来,我县已连续实施完成了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重要成果,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制定和实施我县“八五”普法规划,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全面依法治县根基的重要举措。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制定和实施五年普法规划是党领导全民普法的重要方式。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进法治濉溪和法治社会建设,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十四五”时期濉溪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持续提升全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治理法治会化水平,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濉溪,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濉溪县充分借鉴中央、省、市模式,由县司法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初稿。2022年1月向全县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收到1个单位的修改意见(县财政局),经向上级机关汇报研究,未予采纳。意见采纳情况已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一致。2月10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规划》未违反《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规定的审查标准。2月11日,县司法局、县法宣办组织召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草案)》专家论证会,专家组认为规划总体要求设计合理,具体实施内容符合濉溪实际,具有可行性。2月25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民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五、主要任务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七)加强组织实施。

六、创新举措

(一)增加了“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濉溪,全面开启建设现代化幸福濉溪新征程贡献法治力量”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二)结合濉溪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全民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85%以上的工作目标,让普法工作从“软指标”变成“硬任务”,让普法工作更有指向。

(三)提出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具有濉溪地域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法治文化精品。进一步加强茶馆普法等法治文化品牌建设。

(四)增加“探索实行积分制,因地制宜推广‘百姓说事点’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等内容,切实把基层依法治理变成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过程,不断探索基层依法治理的新途径。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进一步发挥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五)加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地开展。

 

八、咨询部门及电话

濉溪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咨询电话:0561—607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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