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时间:2022-11-18 09:43文字大小:[    ]背景色:       


尊敬的郭庆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洒水车作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县城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道路洒水、护栏清理,现由侨银城市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作业。道路洒水确实起到降尘防尘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按照作业要求主要道路每天洒水不低于8次,根据你反映问题:

一、我们要求作业公司要合理安排洒水时间,错开上下班高峰期。我们对作业公司严格督查,要求驾驶员规范操作、文明驾驶、避让行人,洒水车作业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特别是人流密集路段更要注意做到减速或关闭水阀。

二、冬季洒水按照作业要求,气温在2℃以下不得洒水,我们要求作业公司必须严格遵守,防止造成路面湿滑结冰给行人造成出行不便。

三、阴雨天洒水符合环卫作业要求,一是要把雨天形成污水污染的路面通过洒水冲洗路面污垢,保持路面干净,消除车辆打滑、行人滑倒隐患。二是目前洒水车所使用的水是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做到节约水资源,资源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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