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丹凤解读《濉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丹凤就《濉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濉溪县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 进一步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 2035 年建设美好濉溪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濉溪县委、县政府提出未来濉溪县发展的总体目标,制定并实施《濉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于抢抓机遇,应对挑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整体考虑
“十四五”期间,濉溪县要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 再接再厉,努力做到“十四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 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等生态环保制度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推进濉溪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高度重视濉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编制工作,认真组织谋划,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编制期间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各镇(园区)及各部门报送本区域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发展的基本思路、重点任务、项目、工程,及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定稿。
四、制定意义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濉溪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构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等生态环保制度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2035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的远景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濉溪县旨在构建以主体功能为导向的生态空间体系,以循环高效为特征的生态产业体系,以防治结合为重点的环境保护体系,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生态生活体系,以多元共治为目标的生态制度体系,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等生态环保制度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最终在“十四五”结束时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为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濉溪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六、创新举措
濉溪县继续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战略为统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理念始终贯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进一步加严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能耗与排放标准,加大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力度;依据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产业和企业科学布局谋划,防止污染产业的梯度转移;加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加强企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增加城镇绿化面积,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把濉溪县变成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街道更干净的美好县城。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法治监督 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保障环保监督渠道畅通。严格执行“双罚制”,持续开展建设项目类环境执法检查。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抽查依据和抽查内容,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考核评估,落实环保责任。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检查监督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网格化” 环境监管任务,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做到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三)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效率,简化项目环评内容,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助力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
(四)加大环境保护融资力度。政府统筹安排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合理安排,用于环境调查、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污染物综合防治等。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污染防治。
(五)鼓励环境科技创新 强化环境科技支撑作用。强化财政和价格政策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环保领域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绿色化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六)重视环保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环保素质。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逐步转变落后的生活风俗习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利用县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和科普宣传活动,定期更新县生态环境局网站信息,及时发布濉溪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新政策、新举措、新要求,解读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七)加强机构设置 强化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完善濉溪县各个监测站器材人才配置,加强监测能力,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内污染源进行监测,为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八、 解读人:黄丹凤
九、咨询电话:0561-6886380